离婚后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我想问下,我离婚了,房产证之前是双方的名字,约定房子归男方,离婚时签了协议,因为房子本身是我们从公婆那买来的,孩子归我,这种情况我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查看问题描述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6-06-22 4 613 共4个回答 游客 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有合适的就申请吧 2016-06-22 11:38 0 游客 您的名下没有任何房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申请。但要符合经适用房的条件,具体可以到市建部咨询。 2016-06-22 11:37 0 游客 你好,一般是可以的,具体也要看当地的政策了! 2016-06-22 11:37 0 游客 离婚析产后房子归男方,现在名下无房,符合其他申请条件,可以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 平方米(含);(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2016-06-22 11:3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