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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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怎么写?重点是什么?
您好,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当中需要对商品房基本情况价款以及支付方式进行标注,此外针对于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相关的约定。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希望能帮到您。
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重点?合法么?
您好,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重点在于对之前的协议进行补充当然是合法的。而且补充协议的效力会大于合同条款,若本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关规定有抵触,则以本补充协议规定为准。补充协议所设格式化条款,效力大于非格式条款。补充协议的出现有力保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高价低标商品房的出现,会对商品房买卖的过程当中细节进行明确的约定。希望能帮到您。
租房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怎么办?
没到期了不想租了,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不退押金。如果想提前解约,一般提前1个月告诉房东,通情达理的房东基本上都会同意。有的房东可能说要你找到下一任租客,然后把房子转租出去。如果房租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建议提前1-2个月找房东沟通,以免退押金受影响。
租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房屋出租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方才有效:1、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合同中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等等。2、双方当事人信息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就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 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 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 赁期限。5、租金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6、出租人的责任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7、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8、违约责任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以免产生纠纷时不好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才有效?
一.出租方基本信息: 相对面积较大的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 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这部分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必备构件,势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产证,以明确对方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的权利。 二.房屋使用用途: 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居住用,一类为商业用,在作为商业用途时,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使用的范围,或者经营的事项,范围。这些都需要清楚写明。 三.需要明确的约定事项: 1.租赁期限,可以这个为模板: 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年__个月。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以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金和押金的条款一般不容易出现问题,支付方式和具体时间在平时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租房合同中很少约定这个项目,但是当租房的租金比较大,结算一次的时间比较长,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还是需要精确到具体的途径与确切的日期,而不能采用租金“按月支付”或者“按年支付”这样不规范的写法。 3. 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物业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 4.房屋的维护、维修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 5.房屋的转租问题。 四.合同的解除: 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比如业主延迟交付房屋达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对于这一块的条款是多种多样的,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和不同的业主可能会有不同的约定范围和方式。所以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注意对权力义务是否对等,因为这部分的内容用于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起到降低业主和求租者的风险一个作用。
租房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    2、可以要求第三方——中介方出面调解解决;    3、到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简单一点的租房合同,谁分享一下~
    立协议人: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区_____ 路(街)_____ 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 元。    租赁期限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_____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益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权仅作为_____ 用房。    五、房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产,甲方将提前_____ 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以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的房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产,应提前_____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协议。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_____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租房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租房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四、本租房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租房合同副本一份,送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南京租房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租房合同可以实行网签:    1.在南京,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交易环节必过的一关就是“网签”。交易备案、双方公开透明,房子的信息更真实,也防止出现“一房多卖”。    2.以后租房合同也要网签。此次通知提出,南京要实施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和登记备案制度。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登录监管平台,采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网签。    3.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在签订租赁网签合同三十日内,应通过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受出租人、承租人委托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买房交定金合同怎么写?
    买房交定金合同,也就是购房协议,里面一定要写清楚这些:    一、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五、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七、物业管理范围要清楚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请问房屋转让合同是怎样的?求一份合同范本
    你可以去百度文库去搜一下,应该有很多。    个人觉得:房屋转让合同是非常专业的合同,建议不要到网上下载,直接找律师或者专业的人拟写。事关房屋所有权的事情,谨慎些好。
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在哪里?谁来说下
    购房协议:买家和中介签订的买房协议,相当于已经把房子定下来了,具有法律效应;    购房合同:买家和开发商正式签订的合同,内容比协议更加全面,对房屋面积等做了详细描述,具有法律效应。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中《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因此,纳税人签订的上述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财产租赁合同应按规定计征印花税。
请问签买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2019买房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的3个点:    1、首先要办备案    2、房屋预告登记很重要    3、记得签订添加协议
请问买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合同中的注意事项如下: 1.明确房屋权证办理的时间 2.贷款办不来的责任约定 3.公摊建筑面积 4.装修标准 5.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 6.物业管理问题 7.物业管理问题
在南京有购房合同可以贷款吗?
只有购房合同不能贷款。 1.在开发商那买一手房的时候是先签购房合同,然后贷款,等房产证下来由开发商移交银行。但是你拿着购房合同是不能去贷款的,银行也不会贷给你。 2.有合同就可以贷款了。按揭买期房都是用合同办贷款。 3.二手房要先办出房产证再过户再贷款。有房本了才可以去信用社和招商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只有合同是办理不了抵押贷款的。 4.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求一份租房合同最简单写法
简易版租房合同,仅供参考: 租房合同书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_______元,缴租为______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专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放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钎、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签订合同时水__________吨;气__________立方;电__________度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点?
    购房合同留意事项,在向开发商购置商品房时有以下四个事项需求留意: 第一、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书中,对购房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义务,会商定为购房者按逾期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而对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义务,却商定为开发商按购房者已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由于没有“每日”二个字,开发商无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产权权证多久,都只支付购房者已付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真实是个显失公平的陷井。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开发商的违约义务中加上“每日”二字。 第二、根据法律规则,在没有商定的状况下,假如房屋的面积超越商定面积的3%以上,超越3%以上的部份购房者无需支付房款,假如房屋的面积小于商定面积的3%,小于3%的部份,开发商应双倍退还购房款,而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中,常常会商定面积以交房时的实践面积为准,这是歹意躲避法律,购房者对该类条款一定不能同意。 第三、由于大多数购房采取的都是按揭贷款的方式,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顺利的办下贷款,假如不能办下贷款,开发商就会请求购房者承当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义务,所以在购房前一定要到银行咨询能否契合贷款条件,或者直接在合同中商定,假如不能办理贷款,合同无条件自动解除,购房者无需承当违约义务。 第四、假如开发商一房二卖,关于不能获得房屋的购房者,依据法律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购房款,假如购房者遇到这种状况,绝不能放弃本人的权益,一定要持之以恒,假如协商不成,能够诉至法院,经过法律武器保卫本人的权益。
租房合同怎么写,合规的租房合同范本注意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大量存在,实践中发生纠纷的不少。如何预防纠纷的发生比事后解决纠纷更重要。签订一份好的租赁合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至少一式两份,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持一份。 1、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合法性 出租人有权出租房屋,这构成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履行的基础。 1.1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持有所有权证书; 1.2出租人是房屋所有人而无所有权证书,但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是合同中的买方、合同已经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预登记; 1.3出租人为房屋的合建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持有者(即房屋的建设方、房租建成之后的房屋所有权人)之间有合作建房合同,已经获得合建方同意出租。 作为承租人,必须查看出租人的上述证书和文件原件、尽可能留存复印件;出租人是单位的,要查看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件,留存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出租房屋的,要查看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查看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看代理人是否有代理出租的权限,应留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应要求代理人当面亲笔签名。 2、出租人为转租的情形 2.1转租出租人即所谓二房东与房屋所有人之间有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允许转租; 2.2原租赁合同不允许转租或没有对转租作出明文约定,需要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同意书 2.3次承租人最好能查看并持有原租赁合同 3、租赁房屋用途 3.1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房屋的用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能改变用途;改变用途不应违反房屋的本来可用范围、房屋本来的使用性质。 3.2如果租赁房屋用于经营使用、需要将租赁房屋作为承租人的公司住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者其他类似登记,在签订合同之前先进行核查,如不能实现目的即不应签署合同;如初步核查可行,也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具体用途;如是否能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应约定不能注册时的处理办法,如解除合同、退还预付租金、押金等。实践中因为约定不明,发生纠纷的不少。 3.3合同应约定擅自改变用途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出租人的解约权等。 对承租人而言,如果要改变租赁用途,一定要事前取得出租人的书面许可。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约定租赁期间 租赁合同应明确约定租赁的起止日期;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5、租金的计算与支付 租金起算点要明确;如有装修时间,不计算租金的(所谓免租期),也应明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补充协议约定或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装修与提前解约 合同宜约定,承租人装修房屋和装修方案应获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装修不应破坏房屋基本结构;对装修的其他约定。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还装修费。 7、押金的支付与返还 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承租人支付相当于数月租金的押金给出租人,主要用于1)担保租金的支付,防止欠租;2)对房屋的合理使用,防止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害;3)防止拖欠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对出租人而言,一定要收到押金后再交付出租房屋;交房后再收押金就难了。 在退租时,租赁双方应检查房屋状况,除房屋和设备的正常损耗外,如不存在损坏,进行费用结算后,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 8、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中可以针对不同情形分别约定违约金。 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9、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 通常由出租人承担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维修费用;对于一些微小的维修,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但一定要明确范围,最好能列一个清单,避免含糊不清将来发生纠纷。 10、房屋附属设备、水电气等相关手续 租赁合同应当对房屋附属设施的情况作出明确的约定; 对房屋使用相关的水、电、天然气、暖气、网络、电话、有线电视等使用和缴费应作出约定。 对房屋的钥匙交接、物业交接等做出约定,并按照约定进行交接、作出记录。
租房合同范本,范本租房合同中有哪些要点?
房屋租赁的基本内容 1、房屋的基本情况 作为承租方,首先应当注意对于房屋情况的了解,即房屋的具体坐落,房屋是否具备齐全的产权证明,房屋内部装修与相关配套设施是否与合同约定的相符等。其次应当注意双方约定的房屋用途。双方签订协议后承租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随意变更房屋用途。 2、关于租金、租期等的相关约定 承租方必须明晰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承租内容。首先应当明确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间,务必明确到几几年几月几日至几几年几月几日,避免出现租期模糊的后果。其次是租金,租金数额应当明确至每年多少金额或每月多少金额,并计算出总租金,同时必须明确租金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以及是否开具税票等问题。另外部分合同可能会约定租金支付要求,即满足一定条件后可减免租金,若不满足则全额交纳租金。再次是相关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该部分费用一般由承租方承担。最后是保证金等额外费用。该部分费用全凭合同双方约定,部分出租人会约定保证金,即在合同到期扣除相关赔偿责任后返还保证金。部分出租人则会约定先交几个月租金,该部分租金是为了防止承租人中途以各种理由退租,这些承租人均必须注意警惕。 3、房屋租赁期间的约定 承租方可能会对房屋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装修装潢,双方都需明确对装修装潢条款的约定,譬如出租房会约定装修的禁止条款以及可以随时监督的条款。 同时出租房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关于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不得非法转租、不得中途退租、不得拖欠租金、不得随意破坏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从事非法活动等,承租方必须明确违约责任,避免不必要的违约金承担。 4、合同到期后的约定 租赁合同到期后一般有两种结果:1、合同约定可以续租的或者双方同意续租的,根据合同约定的续租条款进行操作,同时应当符合《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即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等。2、合同无续租约定,双方也无续租意思的,根据合同约定,承租方应当自合同到期之日起即刻搬离房屋,并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押金等。
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购买私人房屋需要注意的四个事项: 第一、一定要同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绝对不能他人代签,那怕是房屋所有人的父母也不行,同时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必须都签名。只有这样的合同才是有效的,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给付房款时一定要求收款人出具收条,即使在合同中写入了钱款笔下交清的字样,也一定要打收条,否则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在购房时要同房主一起核实水、电、物业、取暖等等费用是否交清,虽然依法上述费用明确是应当由原房主承担,但是如果有拖欠,收费单位是不会向原房主主张的,而是会向新房主催缴,会给新房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买房要及时过户,否则可能出现三种麻烦。 1.是长时间不过户,原房主可能出现离开本地、婚变死亡等情况,给过户造成不便; 2.是如果原房主有债务纠纷可能出现房屋被查封无法过户的情况; 3.是一些地方的房屋登记机关规定房屋过户时要进行资金托管,就是把购房款事先存入登记机关指定的银行,这条规定虽然并不合理,但是你不照办,他就不会给你过户。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案例,由于原房主的房屋取得产权证没有过二年,为了少交税,已经交付了购房款后,一直等到了二年期限满才开始办理过户,过户时登记机关要求购房款托管才给过户,而原房主已将购房款他用,新房主虽然愿意出这笔钱托管,但是又担心办理完过户后,原房主不恳退还房款。
南京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在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时有以下四个事项需要注意: 第一、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书中,对购房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会约定为购房者按逾期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而对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责任,却约定为开发商按购房者已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由于没有“每日”二个字,开发商无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产权权证多久,都只支付购房者已付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实在是个显失公平的陷井。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中加上“每日”二字。 第二、依据法律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房屋的面积超过约定面积的3%以上,超过3%以上的部份购房者无需支付房款,如果房屋的面积小于约定面积的3%,小于3%的部份,开发商应双倍退还购房款,而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中,往往会约定面积以交房时的实际面积为准,这是恶意规避法律,购房者对该类条款一定不能同意。 第三、由于大多数购房采取的都是按揭贷款的方式,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顺利的办下贷款,如果不能办下贷款,开发商就会要求购房者承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所以在购房前一定要到银行咨询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或者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不能办理贷款,合同无条件自动解除,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如果开发商一房二卖,对于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者,根据法律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购房款,如果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绝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一定要坚持不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通过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南京个人租赁房屋合同怎么写,需要注意什么
这几种典型的不平等条例如果出现在租房合同中,一定不要签1.业主、客户双方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视为本人签字2.业主、客户双方通过本公司以外渠道的看房确认均属无效。3.甲乙双方不得拒绝丙方服务或要求退费。4.本协议描述的该房地产基本情况与实际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5.为保护租赁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乙方不得与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自行成交,否则应向甲方交付月租金的200%作为赔偿。6.自本协议签署十二个月内,如甲方或与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亲属等关联人自行与本协议载明房屋的出售人达成交易的,或者甲方或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亲属等关联人实际使用了本协议载明的房屋的,甲方应按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百分之二点五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7.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租期全部房屋租金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8.甲乙双方私自完成买卖交易的,双方按居间服务费双倍赔偿给丙方。9.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则违约方或者合意解除协议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房价的2%向居间人支付服务补偿。
南京房屋租赁合同房范本在哪里下载
南京租房合同下载地址:http://www.njhouse.com.cn/2016/bsdt/htfb.php#zl可以下载租房相关合同和证明1、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版)(2017版)2、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交易版)(2017版)3、出租人同意转租证明4、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5、委托书6、授权委托书
南京哪里可以下载二手房买卖合同
南京二手房合同下载地址http://www.njhouse.com.cn/2016/bsdt/htfb.php#esf南京网上房地产二手房交易流程取号咨询—综合受理-综合缴费-权证送达备注:1、办理存量房交易时,有资金托管需求的,可向资金托管机构申请办理资金托管手续。2、当事人有房源核验(测绘配图)需求的,可在综合受理前申请。
南京二手房合同补充协议上一般都写那些内容
我这里来补充几点,这些内容也同样重要哟1、补充协议法律效力最高在二手房交易中,补充协议是很重要的一环、法律专家表示,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条款不一致,或是存在冲突,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原合同中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除外。3、水电煤物业费是否结清如果房东拖欠了水费、电费、煤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过户后是需要买家来承担的。3、贷款办不下来,责任认定签了合同付了巨额首付,贷款却下不来,房子买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吗?责任由谁承担?这些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提前约定好。一般来说,贷款失败原因有三种:1)、卖家原因:购房者可退房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可要求卖家承担责任2)、银行、政策等原因:购房者可无责解约;3)、买家原因:购房者要承担违约责任。4、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问题通常来讲,买卖双方的成交价已经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的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不能随着房子转移,必须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综合一下选取你最在意的写进去就可以了
南京购房合同常见纠纷及处理方法是什么样的
购房新房最常见的纠纷就是贷款办理不下来导致不能成功购房购房者:开发商跟我拍胸保证肯定能申请到三成首付的,现在通知我要五成首付开发商:现在房贷政策一直在变,所以首付比例跟之前售房时的介绍肯定是不一致的目前最多的纠纷是,付了定金或者是首付款但办不出贷款,开发商却不予退还定金或首付款,甚至要求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这类纠纷购房者完全可以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不过,买家能否维权成功的关键在于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贷款若贷不下来,必须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有这条白纸黑字的约定,那么购房人必须履约。否则可以起诉或者仲裁维权。在《合同法》中也有相应的法律条款,来解决新政产生的二手房纠纷。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南京购买二手房只签合同不过户会不会有风险
不过户或者不及时过户肯定是有风险的,而且风险还会很多,所以买房一定要及时过户1、房价上涨,卖方或违约如今,房价一直都在上涨,卖方如果违约,或者不再配合办理网签、贷款、过户等手续,那么买方的利益势必受损。2、房屋遇拆迁不补偿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在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房屋的实际占有人和产权证登记人不一致,卖方提出各种理由主张撤 销合同或合同无效,要求返还价款,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3、买方难办理房产证如果原业主都长期甚至根本无法取得房产证,那么就无法将房子过户给买方,这样一来,买方就难以办理房产证,其权益也难以保障。4、房屋交易无处分权房屋买卖实际操作中,房屋所有权人基于节约时间成本和便于交易的考虑,往往会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 要审查代理人的权限是否包括房屋的处分权。5、卖方未还清贷款对于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如果要想过户,就必须先还清贷款。所以,买方一定要盯紧卖方,确定卖方拿着房款去还清了银行贷款。如果卖方未按时还清贷款,那么银行很可能收回房子。
南京购房合同上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二手房交易合同上一般包括这些内容,现在南京用的都是统一的模板,相差都不会太大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二、标的合同应该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三、价款及付款时间约定通常旧房的买卖是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五、违约责任列举出违约的情形,违约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六、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楚相关明确的条款。七、合同生效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返还。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合同中约定关于房屋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者说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十、附件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南京房屋中介购房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这些情况下都可以解除购房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购房合同2、有一方违约3、房屋质量存在问题4、房子不能正常过户,比如查封或者小产权房5、政策改变或者贷款不批等相关赔偿可以参考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处理
请问南京签订购房合同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你好,一、购房初期的定金条款或者定金合同购房者一定要注意:一般在购房初期,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都会为了保证交易完成而签订一份含有定金条款的购房意向书,定金条款要仔细看,因为如果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交易不成,可能难以拿回定金。所以,在购房过程中,凡是书面材料出现专业术语或者含糊难以拿定的词汇要咨询清楚,以免上当受骗。二、房屋面积上设置陷阱开发商为了追求最大利益,往往会在房屋面积上做文章,而且他们会在合同条款声明免责,所以一定要谨慎处理。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让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分别明确地写出来,并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附一张整栋楼或项目的公摊平面图。同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时,以及公摊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方式。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要仔细看,为自己可能的维权做准备。开发商往往处于强势地位,提供一些格式条款限制购房者权利。四、房屋质量条款要提前制定实践中许多购房合同纠纷,往往是由房屋质量问题以及相关物业服务问题引发的民事纠纷。出现问题后,难以界定责任是诉讼中难以突破的问题,所以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事先约定清楚这些条款或者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在南京买房时一般要看购房合同的哪些注意事项?
你好,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2、补充协议问题。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
求一份南京的住宅租赁合同,谢谢!
你好,范本如下: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在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甲方须到房管机关纳税费)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房管部门备案)。
请问南京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办理啊?
您好,(一)联合建房合同书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希望对你有用!
请问南京一般租房合同有效期最长是多久的啊?
您好,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请问南京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您好,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是购房的前提。为了避免冲动购房,买房前购房者必须要明确两个问题:为什么要买房? 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房子?弄清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对绝大多数购房者都有所帮助。买房前准备的资金数额,决定了买房中的一切重要行为。 初次置业者多数是年轻人,刚工作不久,积蓄不多,因此在购房时应该量力而行,不要追求一步到位,一味 图大追求豪华,以免给自己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应当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 。不要一买房就是要买三室两厅,一步到位。而是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好好规划一下,其实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额外负担。
出现二手房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啊?
您好,二手房交易风险如何避免1、购房人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2、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3、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4、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5、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6、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此种房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希望对你有用!
南京买房出现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
您好,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希望对你有用!
发生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最好?
您好,一、协商解决当租客和房主发生租房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可以找一位没有利益关系的人做见证。二、请求调解若租客和房东协商不成,则需要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尽量不伤害双方利益。三、申请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如果双方事先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事后达成了相关的仲裁协议,当其中一人先法院起诉时,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仲裁具有司法效力,一旦仲裁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四、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后协商不成,并且没有一致的仲裁协议的。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希望对你有用!
您好,请问出现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怎么办?
您好,1、检查中介公司的资质 查验房屋中介公司资质,了解中介人员的执业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防止出现中介公司员工辞职而出现纠纷,如一居间合同纠纷案件,中介公司员工将客户部分房屋款项收取后而消失,公司拒绝赔偿但表示可以协助调查,虽然此问题正在解决中,但不能不引起重视。 2、多渠道了解买卖房产的性质 作为买方需要了解所要购买的房子是安置房还是商品房,安置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如某地规定三年不允许上市交易。商品房屋是否具备出售资格,“五证”是否齐全,如今开发商因各种原因导致跑路现象已经多发,例如一起购买开发商房屋案件,在房屋开发一半时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 3、核实买卖双方的资料 卖家出售房产需要资料应当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房屋内户口信息、银行贷款、有无租赁、抵押等相关资料。买方需要提供身份信息,某地购房还在证明自己社保缴纳情况,银行按揭时个人征信,例如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就因为个人征信存在问题导致解除房屋合同案件,原因是买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 4、明确房款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 虽然双方签订的是居间合同,但合同内容已经完全具备合同条件,网签正式合同仅作为房屋买卖的一种形式,所以一定慎重此环节。 5、详尽交房条款细节 此环节是纠纷多发重要,尤其卖房人注意付款与过户,一般应当在过户当天先付款再办理过户手续。作为买房人应当注意付款前有无户口处理,银行抵押、法院查封是否已经解除等。希望对你有用!
南京买房出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
您好,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希望对你有用!
合租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合租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的哈,在现在合租也成为一种热潮。
具体的条目要看你们共同商讨,但至少要有甲乙双方,每个月应该付多少钱,合租几个月,以及共同遵守相关约定,不得损坏公共财物等,具体的网上有很多范本。
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般会参照每月的租金来约定,如:1~2个月租金。很少有人会以具体的金额,如:1~2万元,作为违约金。为了防止对方违约后不付违约金的情况,绝大多数出租方都会收取和违约金金额相同的保证金,约定承租方违约保证金直接作为违约金收取。
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权共有好多个,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
在签定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正式的成交价格,还有交易的时间,交易税费,还有税费到底由买卖双方的哪一方负责。
从现行税收政策来看,房产买卖过程中归房主交纳的税费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归客户交纳的税费为:契税,土地出让金,印花税(与房主各交一半)。 3.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
签定此条款时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应拥有怎样的权利,在签定合同时双方利益上得到怎样的补偿都要约定清楚,违约金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应写得毫无异议。
4.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因为在二手房买卖案例中存在客户以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却因为批贷不成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例子屡见不鲜,因此为了避免浪费无谓的时间,业主应尽早对客户是否能被批贷进行确认。 5.过户时间要明确
过户时间要明确,买房人最在乎的莫过于什么时间房屋最终属于我,因此约定过户时间是合同中较重要的条款之一,买方需慎重和签订准确的时限。 6.物业交割要清楚
在签定买卖合同时候千万不要忘记物业交割阶段,付加条款里一定要约定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应该要到原房主所在单位改签协议内容,而买方需改签协议时卖方应做出的配合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从而达到维护买方利益的目的。
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公证?
您好,您可以持有效的买房合同(双方签字,内容属实)、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本市的公正处进行公正,公正仅表示该合同剧本法律效力真实有效,买卖双方一定要现场公证,尽量不要代理,因为要在公证处拍照的哦。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该怎么办?
1、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之后,对方不腾退房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n2、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n3、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请问购房合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你好,个人在申请商品房住房贷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n1、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权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n2、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n3、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n4、借款人首期房款存款证明及复件。\n5、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格式由银行提供)。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一)对于转让给城镇居民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管理条例对宅基地使用权规定了禁止转让。此外,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5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2004年12月24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因此,从有关规定来看,转让给城镇居民的合同违反禁止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对于转让给同村或外村居民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
原因是:
第一,穷尽我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国家规定,并没有关于农村房屋禁止转让的规定,而在民法领域,法无规定即自由;第二,允许农民范围内的流转从本质上说并未违反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功能,同时也可以通过流转使闲置的宅基地得以充分利用,解决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难题; 第三,允许农民范围内的流转没有违反“房地不可分”的原则,集体土地使用权从广义而言属于农民所有,仅在农民之间的转让并没有导致建筑物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分离结果,因此应当为有效,如果说这样的流转违反了宅基地使用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身份性,那么通过继受取得的方式获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即只要将户口迁入所购农房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内便可以清除宅基地使用权在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转的障碍。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1、租赁物条款。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物的一部分,当事人应明确使用的范围,并且仅限于该物的部分可以单独使用的情况。
2、租赁期限的条款
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当然依双方的需要和可能自愿商定,但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长期限20年。如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20年,那么超过的部门分效,即租赁期限应缩减为法定的最高期限20年。
3、租金条款。
4、租赁物维修条款。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商品房合同备案结果怎么查询?
第一步、进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www.bjjs.gov.cn),点击右侧“查询中心”。
第二步、进入查询中心页面后,点击导航区域的“查询中心”,然后找到页面中的“查询服务”
然后可以查到所有已网签的商品房合同,包括期房、现房和存量房合同,购房者需要输入合同号(已网签的购房合同上面有)、密码(开发商或中介提供)、买房名称(姓名或机构)即可查询。
备注:各地网站有所不同,但只要找准查询入口即可。
购房签订合同都需要哪些步骤?
签购房合同步骤:1、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
2、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3、开发企业需要在网上签约的3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开发商和购房者网上签约上报之后,开发商需要携带全部的购房资料,全套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
房屋贷款办不下来,购房者可不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购房者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时能否解除合同,须区分情况来看。
(一)如因开发商原因致使买房人未能获得贷款的,例如项目手续不齐全、存在违规开发等不符合银行发放贷款的标准,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如因买房人的原因,例如买房人没有积极办理贷款,或者没有向银行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等情况,买房人则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还需承担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的违约责任
(三)如果是因银行政策变化,例如银行原要求首付款需达到购房总价的20%即可批准贷款,而当买房人按此要求申请贷款后,银行将首付款标准提高为购房总价的 30%,致使买房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的,则未能订立贷款合同不可归责于买房人和开发商任何一方,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转租合同怎么签?签订房租转租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您好,签订房屋转租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2、在签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2)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3)承租人转租,应当经过房东同意。
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内容有: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签二手房交易合同注意事项一:合同中药明确房屋坐落,产别,书证号等房屋基本概况的规定。其中包括告知租赁情况,以避免买方拿到了产权证但拿不到房屋使用权的情况告知抵押情况,以免对对以后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以及房款的交付方式造成影响。
注意事项二:合同中应约定房屋按套转让,可避免因双方对产权证上面积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
注意事项三:合同中应明确产权证过户方式及税费支付方式的约定,能让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做到心中有数。
注意事项四:合同中应明确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事先约定,以避免因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和纠纷发生后因无相应的约定而导致的纠纷无法处理的情况。
注意事项五: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交付方式,为买方什么时候能取得房屋的使用权提供了保证,也对因卖方逾期交房产生的纠纷如何处理提供了依据。
注意事项六:合同中应明确佣金的约定,提醒买卖双方支付佣金是自己的义务,从而避免中介方因收不到佣金而与买卖双方产生的纠纷。
注意事项七:合同中应明确对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要提醒三方,避免因不懂法而擅自改变合同引起的纠纷。
注意事项八: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了中介方与买卖双方之间以及买卖双方自身之间什么情况该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这有效避免了纠纷产生后因约定不清而导致纠纷无法处理的情况。
注意事项九:合同中要明确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确保一旦纠纷产生后能按照合法、有序的方式去解决。
注意事项十:合同中要有三方的签字,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