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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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重点?合法么?
您好,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重点在于对之前的协议进行补充当然是合法的。而且补充协议的效力会大于合同条款,若本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关规定有抵触,则以本补充协议规定为准。补充协议所设格式化条款,效力大于非格式条款。补充协议的出现有力保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高价低标商品房的出现,会对商品房买卖的过程当中细节进行明确的约定。希望能帮到您。
南京购房协议书上都包括哪些内容
下面是不动产交易中心下载的标准的购房协议,供参考:商品房认购协议                          编号:预售人(下称:“甲方”):预购人(下称:“乙方”):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充分了解甲方提供的所购房屋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预售合同》)之样本内容,并无异议。乙方同意认购由甲方开发建设的______项目,宁房销第______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下的商品房,并就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同意认购公安门牌□(工程编号□)为____幢_单元___室的商品房,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二、乙方认购的该房屋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总房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首付加商业贷款□    首付加公积金贷款□三、乙方认购的该房屋已设定 土地□  在建工程□ 抵押,甲方须于__年__月_日前注销抵押登记。四、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向__________(监管银行)监管账号______缴交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预售合同》后,乙方缴交的定金转为房款。五、甲乙双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签订《预售合同》。六、在本协议的第五条约定的预定期限内,除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七、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权利的,乙方有权拒绝签订《预售合同》,甲方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八、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拒绝签订《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1、未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2、在认购期间,将乙方认购的房屋另售他人的;3、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的事实的。九、甲乙双方未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内签订《预售合同》的,认购协议自动终止,认购备案自动注销。十、本认购协议在双方签订了《预售合同》后自动失效。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二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其他个人信息..
南京签订购房协议书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的七大细节问题:第一、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第二、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第三、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第四、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第五、明确约定房屋质量第六、有关物业方面的约定第七、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南京租房协议怎么写?
    签订租房协议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1、注意起止日期    1、租金    2、面积    3、补充事项
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在哪里?谁来说下
    购房协议:买家和中介签订的买房协议,相当于已经把房子定下来了,具有法律效应;    购房合同:买家和开发商正式签订的合同,内容比协议更加全面,对房屋面积等做了详细描述,具有法律效应。
南京二手房合同补充协议上一般都写那些内容
我这里来补充几点,这些内容也同样重要哟1、补充协议法律效力最高在二手房交易中,补充协议是很重要的一环、法律专家表示,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条款不一致,或是存在冲突,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原合同中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除外。3、水电煤物业费是否结清如果房东拖欠了水费、电费、煤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过户后是需要买家来承担的。3、贷款办不下来,责任认定签了合同付了巨额首付,贷款却下不来,房子买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吗?责任由谁承担?这些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提前约定好。一般来说,贷款失败原因有三种:1)、卖家原因:购房者可退房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可要求卖家承担责任2)、银行、政策等原因:购房者可无责解约;3)、买家原因:购房者要承担违约责任。4、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问题通常来讲,买卖双方的成交价已经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的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不能随着房子转移,必须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综合一下选取你最在意的写进去就可以了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
有效的,农村宅基地不允许流转,唯一的保障就是过户了才是安稳。设置协议书的条款,在法规范围内(如借款的最高允许利率),尽量提高违约的门槛,加大买家毁约的处罚。还有列明,买家负责过户,过户不了怎么处置,一定要列明。
口头约定租房协议,租期未到能要求搬走吗?
口头约定的房屋租赁协议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你应该从该房屋内搬出去。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该法还规定,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
目前,你没有房屋租赁签书面合同,仅在口头上约定租期,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而对方又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了你,因此,你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搬出去。如果你与对方之间签了租期的书面协议,对方便不能依此理由和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他单方解除合同,便构成违约,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签订购房协议时,要注意什么?
1、作为一个购房人你对购房协议基本没有反抗力.而且都是案场销售在弄的,他们能给你什么承诺呢?合同是开发商订的,除非你亲自和开发商谈,要改可能性微乎其微;2、你倒是多注意一下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交房条件,这两个对你的权益影响最大,看不懂的,要求销售解释给你听;3、还要注意查看售楼处有没有公开展示预售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正规楼盘都会有这些证件;4、广告里面那些承诺的东西,你特别关注的最好也多问问清楚,落实下是不是真的有这项东东,虽然法律对于售楼广告也是有约束的,但广告就是广告,你懂的,弄到官司什么的,都是劳民伤财的事;5、考虑按揭贷的,落实当地按揭贷款标准,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不然签了合同,发现自己按揭又不过,也很麻烦。
与房东签居间协议后,房东不想卖房了该怎么办?
1、按照问题所述,如果其产证已经办理,则可以根据已经签订的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若对方产证尚未办理,则继续履行则不能。
3、若解除合同,则可以选择定金双倍返还,或者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只能择一选择适用,至于约定承担的比例问题,若造成的损失较大,则完全可以按照已约定条款追究责任。
家庭成员之间签订房产协议有效吗?
家庭协议只是被继承人之间关于遗产分配的合意,但是财产是属于活着的“被继承人”的,但凡是活着,就随时有处置权,这是其一;其二,遗产分配须以继承开始时做意思表示,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做出,并且以公证形式做出,在此之前,任一人反悔,也是无可奈何的。不是撤销,而是反悔。
看中一套安置房,但是房产证没下来,如果购买写协议怎么写?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所以,买房有风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