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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才有效? 一.出租方基本信息: 相对面积较大的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 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这部分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必备构件,势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产证,以明确对方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的权利。 二.房屋使用用途: 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居住用,一类为商业用,在作为商业用途时,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使用的范围,或者经营的事项,范围。这些都需要清楚写明。 三.需要明确的约定事项: 1.租赁期限,可以这个为模板: 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年__个月。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以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金和押金的条款一般不容易出现问题,支付方式和具体时间在平时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租房合同中很少约定这个项目,但是当租房的租金比较大,结算一次的时间比较长,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还是需要精确到具体的途径与确切的日期,而不能采用租金“按月支付”或者“按年支付”这样不规范的写法。 3. 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物业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 4.房屋的维护、维修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 5.房屋的转租问题。 四.合同的解除: 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比如业主延迟交付房屋达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对于这一块的条款是多种多样的,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和不同的业主可能会有不同的约定范围和方式。所以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注意对权力义务是否对等,因为这部分的内容用于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起到降低业主和求租者的风险一个作用。
南京个人租赁房屋合同怎么写,需要注意什么 这几种典型的不平等条例如果出现在租房合同中,一定不要签1.业主、客户双方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视为本人签字2.业主、客户双方通过本公司以外渠道的看房确认均属无效。3.甲乙双方不得拒绝丙方服务或要求退费。4.本协议描述的该房地产基本情况与实际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5.为保护租赁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乙方不得与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自行成交,否则应向甲方交付月租金的200%作为赔偿。6.自本协议签署十二个月内,如甲方或与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亲属等关联人自行与本协议载明房屋的出售人达成交易的,或者甲方或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亲属等关联人实际使用了本协议载明的房屋的,甲方应按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百分之二点五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7.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租期全部房屋租金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8.甲乙双方私自完成买卖交易的,双方按居间服务费双倍赔偿给丙方。9.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则违约方或者合意解除协议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房价的2%向居间人支付服务补偿。
南京房屋租赁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在处理房屋租赁纠纷中最常用的三种方法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2、房屋租赁纠纷仲裁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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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租房出现房屋租赁纠纷该怎么办? 你好,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有: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 这类纠纷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和个人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营、办公,因经济效益发生负增长,随之发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赁纠纷;个别住宅出租屋也存在这个情况。 出现拖欠租金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①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承租人及时付清租金,要么出租人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②在解决拖欠租金问题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一并解决,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③解除租赁合同。对已失去继续履行合同基础的租赁关系,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而终止。 (2)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由于租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3)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承租人擅自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等。希望对你有用!
在南京租的房子遇到租赁房屋拆迁该如何处理? 你好,第一、租赁房屋遇拆迁如何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2号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3、第十九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拆迁管理部门。第二、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情况复杂。各类不同权性质的房屋,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出租人应和承租人协商解决解除合同和安置的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达成协议由被拆迁人安置承租人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与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因给与被拆迁人的补偿款已经考虑了房屋的非住宅性质,所以不再支付停业停产损失费用;选择房屋置换的,停业停产损失费用应归属实际经营人。具体确定停业停产损失费用的标准各地规定不一样,应查询当地的规定。
求一份南京的住宅租赁合同,谢谢! 你好,范本如下: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在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甲方须到房管机关纳税费)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房管部门备案)。
发生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最好? 您好,一、协商解决当租客和房主发生租房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可以找一位没有利益关系的人做见证。二、请求调解若租客和房东协商不成,则需要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尽量不伤害双方利益。三、申请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如果双方事先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事后达成了相关的仲裁协议,当其中一人先法院起诉时,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仲裁具有司法效力,一旦仲裁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四、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后协商不成,并且没有一致的仲裁协议的。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希望对你有用!
准备租房前应了解哪些租赁常识? 租期内房屋遇到拆迁 房客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 不是谁都可以出租房屋的,判断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首先要看他是否具有《房屋产权证》。只有《房屋产权证》的所有者才具有房屋出租权。与不具有房屋产权证的人,即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的保护。承租人一旦向非房屋产权人交纳房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是无法挽回的承租人只有自食其果。 如果出租者本人是房主,则应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按照《房屋产权证》上的纪录加以核对。如果出租人是受房屋主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要求出租人拿出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并要示与房主见面或向当地居民委员会等机构核实委托书的合法性和受托人的真实性,这一点很重要。 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 房屋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持有《房屋产权证》这只是具备了房屋出租的第一个条件,其次要看出租者是否办理过相应的房屋出租文件,如《房屋租赁许可证》。此证是我们判断该住房出租是否合法的依据。如出租的住房未办理过该证,则证明该房屋的出租是非法的,一旦被有关部门发现将会被依法解除租赁关系,并对出租人进行罚款;虽然承租人利益不受太大损失,但因搬迁住址移动家具,难免会给平静的生活带来些许不便。 3、住房的实际使用条件 住房对承租者来说,主要功能就在于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住房使用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承租者日后的生活。对住房实际使用条件的了解,主要是指住房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存在天花板漏水、煤气泄漏等影响使用的情况,住房配备了哪些家具和电器等必备设施。如果承租住房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直接影响承租者正常居住,则住房租赁价格再便宜,承租者仍应考虑放弃;如果不打算放弃,则应当要示出租人对住房进行彻底维修后,再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如果租赁家具或电器非常简单、生活不太方便的住房,可根据市场行情与出租人协商酌减房租。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条件决定房租,应在租房最初就彼此达成协议,并在协议中写入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调整房租,调整的比率、依据如何决定,以尽可能避免日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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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认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 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认定房屋租赁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掌握以上四点,便能很好的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2016年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房屋租赁需交哪些税费? 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第一、房产税: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租金收入*4%印花税=租金收入*0.1%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营业税=租金收入*3%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第二、出租用于经营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5%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第三、但是现在很多人都不会主动的向房东所要发票进行交税,因为最后还是会转嫁到自己的租金上面的,所以很多租客都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除非租房费用可报销,租客会要求房东备案,基本上所有房东担心税收,都不会主动备案。一般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房屋租赁,很多都只是签订合同,甚至只有口头协议,不开具发票的,这样就难以确定税费的来源。 第四、对于可能发生的房东偷逃税的情况,税务部门也有应对措施。比如,房东申报的房屋租金明显低于当地平均房租,税务部门将根据房屋所在位置、周边房屋租金等情况,核定相应的应纳税额。如果出现不纳税、少纳税等情况,税务部门在追缴税金、滞纳金的同时,还可以处以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