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共找到15个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才有效? 一.出租方基本信息: 相对面积较大的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 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这部分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必备构件,势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产证,以明确对方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的权利。 二.房屋使用用途: 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居住用,一类为商业用,在作为商业用途时,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使用的范围,或者经营的事项,范围。这些都需要清楚写明。 三.需要明确的约定事项: 1.租赁期限,可以这个为模板: 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年__个月。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以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金和押金的条款一般不容易出现问题,支付方式和具体时间在平时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租房合同中很少约定这个项目,但是当租房的租金比较大,结算一次的时间比较长,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还是需要精确到具体的途径与确切的日期,而不能采用租金“按月支付”或者“按年支付”这样不规范的写法。 3. 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物业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 4.房屋的维护、维修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 5.房屋的转租问题。 四.合同的解除: 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比如业主延迟交付房屋达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对于这一块的条款是多种多样的,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和不同的业主可能会有不同的约定范围和方式。所以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重视对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注意对权力义务是否对等,因为这部分的内容用于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起到降低业主和求租者的风险一个作用。
求一份南京的住宅租赁合同,谢谢! 你好,范本如下: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在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甲方须到房管机关纳税费)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房管部门备案)。
发生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最好? 您好,一、协商解决当租客和房主发生租房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可以找一位没有利益关系的人做见证。二、请求调解若租客和房东协商不成,则需要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尽量不伤害双方利益。三、申请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如果双方事先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事后达成了相关的仲裁协议,当其中一人先法院起诉时,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仲裁具有司法效力,一旦仲裁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四、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后协商不成,并且没有一致的仲裁协议的。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希望对你有用!
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认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 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认定房屋租赁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掌握以上四点,便能很好的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