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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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南京的商品房有房产证吗?
您好,在正常情况之下,符合条件的商品房都有房产证,而且我国相关规定,在建造完房屋之后,通过房屋验收后,开发商需要在90天内向当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交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所以在购买房屋时,尽可能的要购买大品牌开发商的住房,因为大多都具备有5证,在交房之后能够顺利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如果开发商5证不齐,即便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也都属于无效的购房合同。商品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办理完交易之后,都需要到当地的房产局办理产权的变更手续,特别是二手房房屋所有权的变更会更快。如果商品房没有房屋,所有产权证是不能够依法进行买卖赠与和继承的,即便是进行房屋的出租,也需要拥有房屋所有产权证。而且在面临房屋拆迁时,也会根据所有产权证上的相关信息,才能够获得拆迁的赔偿。希望能帮到您。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怎么写?重点是什么?
您好,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当中需要对商品房基本情况价款以及支付方式进行标注,此外针对于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相关的约定。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希望能帮到您。
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重点?合法么?
您好,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重点在于对之前的协议进行补充当然是合法的。而且补充协议的效力会大于合同条款,若本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关规定有抵触,则以本补充协议规定为准。补充协议所设格式化条款,效力大于非格式条款。补充协议的出现有力保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高价低标商品房的出现,会对商品房买卖的过程当中细节进行明确的约定。希望能帮到您。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
商品房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也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商品房转让会税费怎么算?
1,单一,原件和复印件将提供单一证书,所有权证书副本。 2,买家有自己的账号,在现场设置身份证,交易资金完全托管工行商户和银行。 3,收集资贸易公司住宅地产佣金的成本是50元/套:登记费。印章为5元/本,交易费为4元/平方米。金融部门征收2%的契税,另一个需要出售二手房税部门税。
请问商品房中赠送面积怎么算 ?
"建筑面积是一个房地产名称,与有用面积和有用的费率计算有直接关系。定义和测量规格可能不符,具体取决于国家/地区。建筑面积通常大于使用的面积。建筑面积是创建工程的重要技术目标,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由于建筑面积是计算商品房价格的计费数据,因此买方了解如何计算建筑面积非常重要。1.房屋根据外墙和外墙周围的水平面积计算。多层住宅的建筑面积根据每层的总建筑面积计算。 2.假高度,亭(暗)和倾斜屋顶的室内高度为2.00米或以上(包括2.00米),根据投影面积计算。 3.结构的水平投影面积根据电梯机房和结构计算,在楼梯的天空表面和房屋的高度为2.20米(包括2.20米)。 4.在下层,夹层,地下室和独立建造的自行车车厢和车库,地板高度为2.20米(2.20米)或更高,并计算结构的水平投影面积。5.玻璃幕墙是房屋的外墙,根据周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它是根据结构的周围投影面积计算的,而不是外部装饰。 6.如果有一个带膨胀节的接头,膨胀节如果连接到内部,则计算结构区域。 7.带顶盖的室外楼梯根据每层楼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8,根据水平横向投影区域的结构核算,采取建筑物,完全封闭的阳台和廊道。 9.双层和楼梯建筑中有一些空层。无论地板的高度如何,地板面积都计算为单层。楼梯不被确定为采摘层。"
请问,买到的商品房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业主有质量问题,但如果购买住房,但仍未达到严重程度,“严重影响正常住宅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开发人员不能要求取消结账合同,因为开发人员已经略微违约,并且没有达到合同违规的基本水平。开发人员仅在保修期内负责维修。如果开发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延迟或延迟维修,业主可以自行或与其他人一起维修,维修费用和维修期间发生的其他损失必须由开发商承担。
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在哪里?
有完整产权的回迁房和普通商品房并无太大区别,但无完整产权或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则和商品房有很大区别。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房屋价格方面 回迁房价格便宜。普通商品价格相比较高。 2、买卖关系 商品房是以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购买基础一般房屋价格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回迁房的购买基础则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3、房屋权利 商品房可以立即上市,且无完整产权或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无法进行立即上市 4、再次交易 品房可以获得房产证,因此二次交易相对简单,方便过户。而受政策影响回迁房往往需要政府规定的种种限制条件,例如:居住满五年、缴纳土地出让金等
自住型商品房是什么?自住型商品房购买有什么规定?
自住型商品房是否可以转让? 1.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2.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3.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而言,时间交易有限制 1.安置房的交易受到的限制比较多,很多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都有限制,一般规定安置房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 2.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3.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房子还属于你吗? 房子产权年限其实指的是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购房者购买了房屋之后,房子就是属于你的了,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房子产权年限到期可按照下面两种方式处理: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点?
    购房合同留意事项,在向开发商购置商品房时有以下四个事项需求留意: 第一、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书中,对购房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义务,会商定为购房者按逾期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而对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义务,却商定为开发商按购房者已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由于没有“每日”二个字,开发商无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产权权证多久,都只支付购房者已付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真实是个显失公平的陷井。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开发商的违约义务中加上“每日”二字。 第二、根据法律规则,在没有商定的状况下,假如房屋的面积超越商定面积的3%以上,超越3%以上的部份购房者无需支付房款,假如房屋的面积小于商定面积的3%,小于3%的部份,开发商应双倍退还购房款,而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中,常常会商定面积以交房时的实践面积为准,这是歹意躲避法律,购房者对该类条款一定不能同意。 第三、由于大多数购房采取的都是按揭贷款的方式,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顺利的办下贷款,假如不能办下贷款,开发商就会请求购房者承当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义务,所以在购房前一定要到银行咨询能否契合贷款条件,或者直接在合同中商定,假如不能办理贷款,合同无条件自动解除,购房者无需承当违约义务。 第四、假如开发商一房二卖,关于不能获得房屋的购房者,依据法律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购房款,假如购房者遇到这种状况,绝不能放弃本人的权益,一定要持之以恒,假如协商不成,能够诉至法院,经过法律武器保卫本人的权益。
南京商品房价格是多少?
鼓楼10月二手房均价 36271 元/m? 鼓楼9月二手房均价 36281 元/m? 环比上月上涨 0.51% ↑,同比去年同期上涨 14.32% ↑ 秦淮10月二手房均价 34372 元/m? 秦淮9月二手房均价 34356 元/m? 环比上月上涨 0.52% ↑,同比去年同期上涨 11.49% ↑ 玄武10月二手房均价 33871 元/m? 玄武9月二手房均价 33862 元/m? 环比上月上涨 0.31% ↑,同比去年同期上涨 8.80% ↑ 建邺10月二手房均价 40477 元/m? 建邺9月二手房均价 40494 元/m? 环比上月上涨 1.02% ↑,同比去年同期上涨 18.30% ↑ 浦口10月二手房均价 22069 元/m? 浦口9月二手房均价 22073 元/m? 环比上月下跌 0.05% ↓,同比去年同期上涨 6.24% ↑ 江宁10月二手房均价 25542 元/m? 江宁9月二手房均价 25540 元/m? 环比上月下跌 0.13% ↓,同比去年同期上涨 6.38% ↑ 雨花台10月二手房均价 24358 元/m? 雨花台9月二手房均价 24336 元/m? 环比上月上涨 0.79% ↑,同比去年同期上涨 7.50% ↑
南京的住型商品房是怎样的?
你好,关于子啊在南京买自住商品房要注意这些问题:1、购买资格。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不再受到区县属地限制,可以跨区买房。2、优先购买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3、套型面积和价格标准。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4、销售和登记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房屋套数、户型、价格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天。购房家庭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5、转让管理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6、处罚措施。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我在南京买的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
如果房产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国家目前的说法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则可继续使用。但是具体这个土地出让金该怎么交,还没有具体规定,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里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
请问什么是住建委自住型商品房?
您好,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北京市2013年所推出的定位为“自住”的商品房,此类住房价格大约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面向全市的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政策中拟规定,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自购房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该项规定类似于经适房和限价房,目的是为了确保这些房屋买来用于自住,而不是用来投资获利。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价格明显比商品房低,如果不加以限制的话,就可能被投资投机者利用,转手买卖获利。希望对你有用!
南京有自住型商品房推荐吗?
您好,南师附小 学籍不占 精装大石桥6号小区均价52381元/平米,2室1厅63平米精装修 中层 /7层只要330万,地址大石桥6号小区 [ 玄武 丹凤街 ] 大石桥6号距离1号线珠江路站约568米。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用!
请问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您好,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是: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南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3、单身者申购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希望对你有用!
南京有商品房卖吗,价格是多少推荐一个!
您好,上清路小学 临近榉林山 落户房 婚装修 南向大套一 临近小学不限购急售满五唯一75万,1室1厅38.9平米精装修 高层 /7层 2004年建,地址太清路 [ 市北 台东 ] 太清路18号.47号.49号。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用!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您好,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条件 1、北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注: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希望对你有用!
集资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您好,1,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2,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3,两者的区别在于产权的所有权归属比例不一样!希望对你有用!
商品房与住宅房的区别是什么?
您好,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买地建的,有红本,可以交易的,您所说的普通住房不知道指什么房?因为有很多,农民房\福利房\集资房等等,当然买的话买商品房更好,增值空间大,交易方便,有保障.希望对你有用!
自住型商品房指的是哪种?
您好,自住型商品房与普通商品房的最大区别,在于其规定的自住属性,其实就是弱化了投资属性。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从五个方面来解释: 1.优先针对无房户。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对象里,优先针对北京户口的无房居民,包括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这说明,自住型商品房重点确保符合条件的无房户有房住,而且拥有一定比例的产权。对于名下有一套房的北京户口居民,则列为非优先供应对象,排在后面。 2.限制购买数量。按照北京市的限购政策,北京户口无房户名下可以拥有两套住宅房产,至于中间怎么交易、倒手都无所谓,确保名下不超过2套就可以。即便是夫妻离婚,各自作为单身状态名下也可以各维持1套房产。 3.限制交易时间。买到自住型商品房五年内不得转租转售,否则会遭遇严格的罚则“修理”。五年时间,基本上新的装修也住旧了。而且大笔资金沉淀在房子上超过五年,大概也算自住了。我倒是认为,这个时间应该延长到十年甚至二十年。 4.限制交易收益。对于溢价收益,政府采取了见一面,分一半的方式。虽然有些近乎赤裸裸的“抢劫”,而且政府这么做并没有付出太多经济成本,但这样的确限制了投资投机的收益额度。此外,自住型商品房推出半年来,北京二手房市场步入下行通道,完全产权的二手房都卖不动,价格小幅下探,随着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和京津冀一体化的实现,北京吸纳新增人口的能力很可能逐渐减弱,加上即将走入社会的90后家庭普遍比80后家庭富庶,家里住房更多,对房子的需求不再迫切,届时很可能没人接盘了,自住型商品房的二手市场更加堪忧。 5.限制地理位置。自住型商品房的地理位置普遍比较差,以六环内外的房源居多,这些地区的发展还不成熟,基础配套还不健全,二手房市场还处于成长期,类似采育、于家务、平谷夏各庄等处的二手房交易量很低,客观上使买到自住型商品房的客户很难在未来5-10年内将其变现(除非去做抵押),只能放着自住。希望对你有用!
南京的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
您好,如果房产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国家目前的说法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则可继续使用。但是具体这个土地出让金该怎么交,还没有具体规定,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里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希望对你有用!
请问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您好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2、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3、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4、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5、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6、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希望对你有用!
如何购买限价商品房?
购买限价商品房的规定:
1、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
2、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76万元及以下
此外,对于限价商品房买卖的优先购买对象也有所规定,例如:
1、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和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的家庭及自愿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2、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住房困难程序,优先配售给无房家庭
3、对多次参加摇号均未摇中且轮候3年以上(不含3年)的申请家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配售。
商品房只有40年产权能买吗?
尽管商住房有价格低、不限购的优势,但其缺点也是十分明显的:
1、商住项目的土地出让年限一般只有40年或50年,普通住宅则是70年2、商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5%,贷款期限一般不能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且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3、商住房不能落户
4、商住房不能享受学校、商业、居委会等配套服务5、商住房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都不能享受住宅的税费减免优惠,交易和持有成本高6、商住房水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标准高于普通住宅,且商住房基本上没有燃气,只能用电磁炉7、商住房居住密度相对较大,宜居性较差
8、由于很难成立业委会,商住房的业主维权也很困难,而且商住不是住宅,所以用作居住时很多权益不受法律保障。
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公证?
您好,您可以持有效的买房合同(双方签字,内容属实)、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本市的公正处进行公正,公正仅表示该合同剧本法律效力真实有效,买卖双方一定要现场公证,尽量不要代理,因为要在公证处拍照的哦。
贷款买商品房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n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n第三步,申请人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用,代办费)后签订贷款合同;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的重点事项是什么?
审查购买商品房的必要准备
一、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
二、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审查五证:1、国有土地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4、开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四、审查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作抵押。
商品房合同备案结果怎么查询?
第一步、进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www.bjjs.gov.cn),点击右侧“查询中心”。
第二步、进入查询中心页面后,点击导航区域的“查询中心”,然后找到页面中的“查询服务”
然后可以查到所有已网签的商品房合同,包括期房、现房和存量房合同,购房者需要输入合同号(已网签的购房合同上面有)、密码(开发商或中介提供)、买房名称(姓名或机构)即可查询。
备注:各地网站有所不同,但只要找准查询入口即可。
商品房交房费用有哪些?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来讲,在业主收房之前都需要提前交纳购公共维修基金费用、房总价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的契税、百分之零点五的印花税,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证件工本费、物业费等商品房交房费用。
大家差不多都知道商品房验收需要交的费用,但是还得大家需要留意一些:
1、面积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房款由卖方负担。最终房屋面积和合同面积不同的事经常发生,由此引发的房款矛盾纠纷也比较多。其实,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面积误差超出百分之三时,业主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项及累计利息的申请权利。若业主认可面积差,百分之三以内(含百分之三)的房款由业主支付,超出百分之三的部分由卖方承担。
2、商品房交房费用中的物业费、取暖费不能垫付:很多收了房的人都知道,一般都是需要提前交纳物业费与取暖费、垃圾费等一系列的商品房交房费用,如不办理这些费用又不能拿到钥匙。关于这一点,每个地区每个房屋建造商有不同的约定成俗的规定,是否需要提前缴纳费用,要根据业主与物业部门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具体分析。
3、商品房交房费用的契税不能强制代收:在交契税的时候如果业主不同意开发商交纳费用的时候,或者担心会存在隐患的话,业主有权自行去有关部门交纳一切费用,这是没有强制性的。
南京如何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申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收益增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文件: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商品房在售需要公示哪些证件呢?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内容有: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商品房面积不符怎么办?
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
限价商品房与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商品房主要是指由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以营利为目的,按市场规律经营的房屋。它有别于各地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实施“安居工程”而建造的“安居房”、“解困房”、“解危房”,从1998年年底开始兴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也是特殊的商品房。
商品房合同可以更名吗?
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目前,你已经网签,并且已经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建议您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您朋友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您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而您的合同可以成功备案。
目前到房管部门撤销合同不收取费用,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存在费用变化情况以房管局解释为准。
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主要指的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有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一般商品房使用年限指的是房子的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年限在70年。如果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根据国家相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什么是商品房?
这个问题,要先搞清楚什么是商品。简单点讲,商品就是指市场上买卖流通的物品。商品房无非就是可以在市场上买卖流通的房子而已。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买卖的了。很多房子没有明确的产权,无法买卖,也就无法过户流通了。房子作为一种财产,必须登记取得财产权(就是产权),才好流通买卖啊!
商品房在售需要公示哪些证件呢?
你好!理论上是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果是代理商代理销售,还要公示代理商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委托书、房管局的备案文件)和五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实际上,只要公示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果是代理商代理销售,还要公示代理商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委托书、房管局的备案文件)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了。因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根据前面四个证发的,房管局已经审查了是否有前面四个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告知买受人就可以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这么理解吧:
老王把房子卖给小李,但还未进行变更登记,此时老王和小李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但根据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规则“不动产物权变动自登记时生效”,该房屋的物权还在老王手里。小李仅享有要求老王办理过户登记的债权。此时,享有所有权的老王可以也有权将房屋出卖,但是一旦卖出房屋就无法向小李交付房屋,也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了。老王这个王八蛋就实施了一件著名的法律行为“不动产一物二卖”。第八条的规定,就是为了加重对老王这样的王八蛋的惩罚。反观你的问题,就算老王告诉小李“我要把房子抵押出去”,也不能这么干,因为小李还对老王有个债权呢!将房子抵押出去将会使小李的债权履行不能。大概就是这么个关系。
商品房楼层净高一般规定是多少?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层高2.2米以上都符合要求,别墅有的在2.4米,多层通常为2.8米,高层在3米以上,这个是由开发商和设计院确定的,开发商要根据市场的要求,设计院则根据国家的住宅设计规范来控制,否则当地的规划局不会批准图纸。
商品房使用年限有多久,怎么算的?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已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期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4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4年前开始算起,您购买了这套房屋,在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4年。一般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