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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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买回迁房有哪些风险?
您好,买回迁房时,如果没有不动产权证,只有回签协议是没有办法正式办理二手房交易流程的,所以也不能够在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更名,不仅日后拿不到正式的房屋所有产权证,而且在付款时也会有一定的风险无法更名,房屋还是归属于之前的房主所有很容易出现房钱两空的情况,而且很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收取一定金额的定金,对于购房者的经济风险还是比较大的。有一些回迁房,虽然能够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但需要在办证之后5年才能够上市交易,而在等待的期限内如果出卖人违约,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特别大,即便是上诉法院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耗费时间也会比较长远,还有可能会丧失对于所购回迁房的一切权利。此外回迁房的房屋质量以及设计标准都远远不如商品房。希望能帮到您。
请问找小中介买房有风险吗?
您好,尽可能的选择大中介买房,小中介买房的话,一方面是因为房屋中介人的资质比较年轻,对于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以及相关的服务流程了解的不够透彻,可能存在有拖延的情况发生,而且在小中介买房很容易会因为拖欠物业费,或者是户口迁出迁入等多种问题而造成流程拖沓,影响后续的房屋交易步骤。选择二手房作为房屋的中间商,一定要是合法经营的公司,在选中介时还要多看中介的资质和证书,是否具备有营业执照、执业资质证书、收费资质证书。稍微大一些的中介公司实力雄厚,不必担心会出现中介跑路的情况,而且大型的中介渠道比较广泛,相对来说房屋的房源信息也会比较充足,能够多元化的满足客户的需求,自身的管理制度也会相对完善,避免出现很多经济纠纷的问题。希望能帮到您。
房屋交易十年后过户,风险大吗?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买房交易时不要由于房价较低或其他因素选择卖房人还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此种交易普遍交易时间过长,由于房价上涨及其他因素,一旦卖房人反悔或其他因素导致不能过户,将严重危害交易安全,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南京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定要资金监管吗?有没有风险?在哪里监管
房管局既然有了资金监管的业务就有义务提供资金的安全,在没有交款方同意的情况下没有权利直接给卖方钱的。你把钱给了房管局他必定要给你收款凭证的。这个你在交钱的时候就问清楚,没有就不存,其实你的这些问题是直接可以和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交涉的。没有什么不好意思问的,咱们自己的钱放哪里安不安全这问题 天经地义。
南京购买二手房只签合同不过户会不会有风险
不过户或者不及时过户肯定是有风险的,而且风险还会很多,所以买房一定要及时过户1、房价上涨,卖方或违约如今,房价一直都在上涨,卖方如果违约,或者不再配合办理网签、贷款、过户等手续,那么买方的利益势必受损。2、房屋遇拆迁不补偿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在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房屋的实际占有人和产权证登记人不一致,卖方提出各种理由主张撤 销合同或合同无效,要求返还价款,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3、买方难办理房产证如果原业主都长期甚至根本无法取得房产证,那么就无法将房子过户给买方,这样一来,买方就难以办理房产证,其权益也难以保障。4、房屋交易无处分权房屋买卖实际操作中,房屋所有权人基于节约时间成本和便于交易的考虑,往往会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 要审查代理人的权限是否包括房屋的处分权。5、卖方未还清贷款对于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如果要想过户,就必须先还清贷款。所以,买方一定要盯紧卖方,确定卖方拿着房款去还清了银行贷款。如果卖方未按时还清贷款,那么银行很可能收回房子。
南京委托中介卖房有哪些风险,如何防止被骗
委托中介售房就需要时时防范着中介耍花招,“一房二卖”、“欺上瞒下赚差价”等都是中介常用的手段,一不小心你就可能掉入他们的陷阱,亏了钱不说还可能惹上官司。1、明确房屋价格二手房都是私有可转卖的,价格都取决自己。当然这里卖家都喜欢能卖的越高越好,  而买方往往会买 得越低越好。在这里我建议有房子的可以看一下市场价格,往往报价比  市场价格高一点然后在看一周有 多少客户打电话咨询房子情况,如果咨询得频繁,说明  房子紧张,购买的人多,可以稍微提高点价格。 如果咨询的少,就适当降低价格,直到  有人咨询及看房情况。(当然急卖就另当别论)2、明确中介费支付细节。中介费具体是多少,支付的方式是什么,支付时间是哪天,这都需要与中介约 定清楚,而且不能只是口头允诺,必须落实到书面上。在约定中介费之前,你可以了解一下同类中介公 司的收费标准,以免白白花了冤枉钱。3、委托期限不宜过长。将房屋委托给中介出售就需要给中介授权,但一定要注意的是,委托的期限不宜 过长。如果委托期限过长,一些中介便会借此时间为自己谋取私利,比如拿着买方的购房款进行投资等 行为。因此,为了以防万一,最好根据交易的流程,分环节进行委托。4、所委托的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污点的中介自然是要避开的。
买房直接更名避税行吗?这样操作有什么风险?
直接更名有两种操作方式:
1、卖方在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前将房子卖掉,再在办理产权证时直接把买方的名字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加上去(当然,这需要找房产交易中心的内部人员私下操作,因为除夫妻关系外是不可以随便加共有人的),并注明买方占有该房产99%的份额。等产权证办下后,卖方再把其所有的1%卖给买方,这样房产最终变到买方的名下,且只需缴纳这1%的份额所产生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数额与原来的总房价相比低出不少,能省一大笔钱。
2、以上更名针对的是已经鉴证过的商品房,还有一种就是针对那些还没有进行合同鉴证的房子,这种更名的风险比较大。分为下面2种:
①开发商网上不备案的房源,一般情况是开发商以内部员工名义、或内部关系搞内部预订,其中内部认购的都是交了定金后签协议的。对于这类“更名房”,购房者一定要看清合同,不要把钱直接打到“房东”的账户,而是要由“房东”陪同到开发商处现场交款,并进行更名,将原合同作废。
②个别购房者交了首付,开发商完成了网上备案,但没有实质签订购房合同、完成交易的。需要开发商到房产中心去经过一系列手续撤销备案,然后才能更名。购房者交易中一定要分辨清楚,警惕人财两空。在这个操作当中,房主很有可能之前买房是一个价格,但是卖房时却是另外一个价格了,房主赚取的就是前后产生的差价。
但由于这两种购房方式都没有进行网签,所以在与下家交易的时候,房子本质上依然是一手房。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
买期房有什么风险?需要注意什么?
购买期房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一是房屋延期交付使用;二是房屋内在品质(如房屋质量、配套建设等)变换的风险;三是房屋权属证件无法按期得到的风险,由此可能导致购房人蒙受产权再转换无法实现或抵押融资受阻的风险。
所以面对期房的诱惑,购房者选择买与不买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地规避风险,取得更大收益。以下介绍一些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
第一,在作出决定前,对项目整体情况做全面透彻的调查。调查对象主要包括:开发商的资质、实力、信誉、经营状况;物业的合法性;项目的权属状况;周边及小区内的配套建设情况;小区和房屋的规划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进度等。
第二,在签定预售合同时,认真研究合同的条款,尽量争取更多的利益和保障。由于期房不确定因素太多,所以合同条款要求更加严谨,尤其是在工程进度、房屋质量、配套建设、住房面积、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等,描述尽量详尽清楚,同时,将违约责任明确。
第三,在签定合同以后,购房者应经常与开发商联系,了解所购房屋的建设进度,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四,由于期房风险比较大,可以选择做合同公证和房产保险,以进一步加强风险保障机制。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房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没有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是不能以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所以,只能是一次性付清房款。
另外,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公积金缴存人或其配偶,房产完全登记在孩子名下,往往也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同户直系血亲如不是房屋产权人,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法院不予分割
夫妻离婚时,往往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对簿公堂。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使该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但法律上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该房屋暂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
离婚后的夫妻一方想要处分登记在未成年的孩子名下的房产,还需同为监护人的另一方提交证明手续,如果另一方因心存怨恨而在提交证明手续上加以阻挠,将会让处分房屋变得更加艰难复杂。
三、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随意给予处置
现在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不能办理出售手续的,按照规定,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父母是不能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出卖或抵押等处理行为。
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首先必须提供全体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的被监护人利益的保证书其次需要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人需大额消费的证明、医疗证明等书面材料同时,还需要由公证机构对处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这一事实进行公证。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意方面遇到资金不足,想要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也是不可以。
四、父母无法收回房屋,即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由于父母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物权法实施后,对房屋产权作了更明确的保护。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到时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
未登记的房产抵押合同存在什么风险?
抵押合同生效,但是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既房屋所有者将房屋在抵押权没有登记之前,就将房子卖给了不知情的人,这个人可以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拥有抵押权的一方不能以签订了抵押合同为理由要求买房者退回房屋,或者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买二手房,现房主是二房东,有和原房东公证过但是没过户,现在产权证在二房东手里,买此房有风险吗?
如果在原房东、二房东均为诚信且易于相处的情况下,这样子做是可行的。好处是:本来交易流程是原房东-二房东-题主。但是现在的交易流程变成了原房东-题主,省去了二房东这一步,节约了交易成本。
第二个问题,风险所在。一个忠告,千万不要相信二房东手上的产权证,无论真假。一定,一定,一定要自己想法子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房地产档案馆核查一下该房屋的现在产权状况。包括产权人是谁(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查查产权人的婚姻状况这是一个隐藏雷区要小心),抵押状况等等。如果以上状况和产权证不符合,请以产权证为准。第二就是原房主是否同意直接转让给你,这是另一个问题。严格来说,即使产权正常,双方的合同合法有效且经过公证,也依旧存在这个问题。我见过原房主狮子大开口要好处费的(因为他没有义务直接转让给你),也看过二房东拿到钱之后直接说你去跟原房主商量巴拉巴拉的。这些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吗?可以!!但是需要时间,而且到最后甚至会发生一个情况那就是对方仅仅返还你购房款及利息(接着还有执行难等等),这一段时间之内房价上涨的速度你是否可以承受得起,这个你必须自己考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