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可园学校(初中部)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 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二、申请方法 

1.志愿填报要求。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少年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 须至少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深圳户籍适龄少年不作要求。

2.志愿填报规则。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志愿必须是招生地段内的学校,其 它公办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各教育办服务范围见本指 南“招生地段”);申请民办学校的,可从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3.报名步骤。 

第一步:家长网上报名。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 (http://www.lg.gov.cn/bmzz/zs/)或者关注“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 栏目中点击“初一报名”。家长需完成:①凭适龄少年身份证号填报报名信息,生成报名号和 初始积分;②根据系统提示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注意: 使用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或祖屋申请学位的,在完成网上报名后, 还需按第一志愿学校通知要求,到校现场验核住房材料原件。) 

第二步:学校初审。第一志愿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资料、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若填报信息 不规范或资料不完整,学校通知家长到校补交有关材料并现场审核。初审结束后,家长不得更 换学位申请材料及修改报名信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①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②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新生招生对象的;  

③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④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

三、积分类型及加分项


(一)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 10 分) 

1.居住加分。①计算起始日期:提交产权证的是产权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是 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计算)。②计算截止日 期:2022 年 4 月 1 日。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加分。 

2.社保加分。①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险和医疗险 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计算。②计算方法:计算时间截止 2022 年 4 月 1 日,总月数减去 12 个月后,每个月加 0.05 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的,不累计双方,只计 算申请学位时填写的一方。 

3.学区户籍加分。①计算起始日期:适龄少年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 住房,且适龄少年为学区户籍的,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开始计 算。②计算截止日期:2022 年 4 月 1 日。 

(二)有关积分复核具体说明 

适龄少年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并有核定积分后,方具备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 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向第一志愿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因以下原因审核不合格的, 学校不受理复核申请: 

①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查无此人的; 

②产权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产权人不符合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的; 

③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赁用途不是合法住宅用途,或租房 面积不是整套的; 

④填报的居住地址与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所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 

⑤社保电脑号不存在或在审核期间中断社保缴费的。

四、申请材料

序号适龄少年类别所需材料备注
1深圳户籍适龄少年1.出生证、少年及其父母户口本;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 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 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2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1. 出生证、少年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3.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前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 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少年的父 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 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 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少年应 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 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圳户籍适龄少年。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为一年以上并包含 2022 年的 4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且备案时间须在 2022 年 4 月 1 日及以前。 ②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且备案时间须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 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少年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 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少年父母提供有 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 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 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 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①深圳户籍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 2022 年 4 月 1 日前。

 ②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 在 2022 年 4 月 1 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 1 年。 

(三)关于港澳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回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 系公证书的,2022 年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学校补充 提交。 

五、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2019 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 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 如下: 

1.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儿童少年申 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 6 年, “初一”开始使用锁定 3 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 定期间其他家庭不能使用该住房申请公办学校。 

六、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核定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 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1)深圳户籍类型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 序,时间长的先录取(产权证按照发证时间,学区户籍按照适龄儿童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 (2)非深圳户籍类型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 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 取备案时间早的。 

4.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知新学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道远学校实行一体 化招生:学区内生源第一个公办志愿可从两个学校中选择某一学校进行填报,若未被该校录取, 可继续参与另一学校积分排队;其它公办志愿可从龙城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 择填报。 

5.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圳户籍,家长可咨询其它区有学位的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七、时间安排


     
八、特殊少年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1.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 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少年学位申请相同。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集体学习 生活的龙岗区户籍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适龄残疾少年,凭户口本、残疾人 证、出生证、医院证明申请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初一学位。咨询电话: 0755-89551919;0755-33293846。 

3.龙岗区户籍的听障、视障类适龄少年,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证明到市元 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5-89468816。 

九、温馨提醒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对未在 规定时间内上传证件材料或未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 排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联系方 式,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3.近年来,常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 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4.2022 年,龙岗区将继续强化学位申请实际居住核查,特别是加大对深圳其它区户籍、非 深户籍租房类别的核查力度,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居住材料。 

5.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 办学校)就读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 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6.请家长留意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和自身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 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 取的风险。 

7.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就读的学 生,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8.被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 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 

9.在资料复核至录取结果公布期间,家长不得申请删除已报名信息。 

10.2023 年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租住在有产权合法住宅类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适龄 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 2022 年 8 月 3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且备案时间须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含当日)前。租住在 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含当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