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 “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总分 = 基础分 + 加分项

基础分

龙岗户籍( 学生 )+学区购房

+100

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生 )+学区购房

+95

龙岗户籍( 学生 )+特殊住房

+90

龙岗户籍( 学生 )+学区内租房

+90

该类型中如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作为申请材料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房证明,无法提供者以F类型基础分计算。

非深户籍( 学生 )+学区购房

+80

龙岗户籍( 学生 )+特殊住房

+75

龙岗户籍( 学生 )+学区内租房

+75

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生 )+特殊住房

+70

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生 )+学区内租房

+70

非深户籍( 学生 )+特殊住房

+60

非深户籍( 学生 )+学区内租房

+60

加分项

计划生育

独生子女

+2

政策内或全面二孩

+1

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

+0.5

户籍

学生深户

+0.1*月数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加分。

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学生非深户

+0.1*月数

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需含养老险和医疗险)的时间来计算加分( 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 )

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说明

一、

“购买学区房”:是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二、

“特殊住房”是指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本信息来源根据龙岗区2017教育局公示文件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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