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总分 = A户籍 + B住房 + C计生 + D社保

户籍

深圳户籍

学区内户籍

+30

南山内户籍

+26

其他区户籍

+20

非深圳户籍

父母一方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

+20

父母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居住证

+20

父母双方均办理了居住证

+18

父母一方办理了居住证

+0

住房

购房

商品房

3年或以上

+40

( 含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 )

3年以下2年以上

+38

( 含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 )

2年以下1年以上

+36

( 含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 )

1年以下

+34

( 含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 )

父母产权占30%(含)至51%(不含)的

+30

父母产权占30%(不含)以下的

+20

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

+20

( 需提供街道办证明 )

特殊租房

学区内

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

+20

( 转租户不考虑 )

申请入读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不在一起

+20

单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

+9

单位宿舍居住2年以下

+7

普通租房

学区内

租房5年以上

+15

( 合同在2012年8月31日前签订 )

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

+12

( 合同在2012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之间签订 )

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

+9

( 合同在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签订 )

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

+7

( 合同在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之间签订 )

租房1年以下

+0

计划生育情况

计划生育

独生子女

+20

政策内生育

+18

政策外生育

+10

( 已接受处理 )

社保情况

深圳户籍

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

+10

( 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 )

非深圳户籍

父母双方有社保

+10

( 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 )

父母单方有社保

+5

本信息来源根据南山区2017教育局公示文件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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