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
学区内户籍
+30
南山内户籍
+26
其他区户籍
+20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总分 = A户籍 + B住房 + C计生 + D社保
户籍
深圳户籍
学区内户籍
+30
南山内户籍
+26
其他区户籍
+20
非深圳户籍
父母一方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
+20
父母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居住证
+20
父母双方均办理了居住证
+18
父母一方办理了居住证
+0
住房
购房
商品房
3年或以上
+40
( 含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 )
3年以下2年以上
+38
( 含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 )
2年以下1年以上
+36
( 含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 )
1年以下
+34
( 含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 )
父母产权占30%(含)至51%(不含)的
+30
父母产权占30%(不含)以下的
+20
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
+20
( 需提供街道办证明 )
特殊租房
学区内
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
+20
( 转租户不考虑 )
申请入读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不在一起
+20
单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
+9
单位宿舍居住2年以下
+7
普通租房
学区内
租房5年以上
+15
( 合同在2012年8月31日前签订 )
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
+12
( 合同在2012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之间签订 )
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
+9
( 合同在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签订 )
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
+7
( 合同在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之间签订 )
租房1年以下
+0
计划生育情况
计划生育
独生子女
+20
政策内生育
+18
政策外生育
+10
( 已接受处理 )
社保情况
深圳户籍
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
+10
( 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 )
非深圳户籍
父母双方有社保
+10
( 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 )
父母单方有社保
+5
本信息来源根据南山区2017教育局公示文件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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