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积分入学

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深圳市政府“1+5”文件规定入学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盐田区内有合法住房的儿童。

总分 = 类别分 + 累加分

类别分

A类

盐田户籍( 学生 )+学区购房

+550

B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生 )+学区购房

+500

C类

非深户籍( 学生 )+学区购房

+450

D类

盐田户籍( 学生 )+学区内租房

+400

E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生 )+学区内租房

+350

F类

非深户籍( 学生 )+学区内租房

+300

累加分

计划生育

独生子女

+6

政策内生育

+4

政策外生育但缴清社会抚养费

+2

户籍

学生深户,父母一方为深户

+0.1*月数

按其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

每满 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学生非深户,父母一方为深户

+20

学生非深户,父母均为非深户

+0.1*月数

按父母一方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的社保时间或持有的在深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

每满 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住房

购房

按房产证发证日期

+0.1*月数

( 微利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 )

每满 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租房

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按登记备案时间

+0.1*月数

每满 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居住证

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都提交有效居住证的。

+2

说明

一、

房产证用途必需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需在50%以上( 含50% )。

二、

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

三、

住单位房、廉租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

四、

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和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

五、

《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说明:

1、深圳户籍儿童持有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以登记备案时间为准,每满1个月积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2015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本信息来源根据盐田区2017教育局公示文件整理,仅供参考

对盐田区的学校感兴趣

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