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盐田户籍( 学生 )+学区购房
+550
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深圳市政府“1+5”文件规定入学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盐田区内有合法住房的儿童。
总分 = 类别分 + 累加分
类别分
A类
盐田户籍( 学生 )+学区购房
+550
B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生 )+学区购房
+500
C类
非深户籍( 学生 )+学区购房
+450
D类
盐田户籍( 学生 )+学区内租房
+400
E类
深圳其他区户籍( 学生 )+学区内租房
+350
F类
非深户籍( 学生 )+学区内租房
+300
累加分
计划生育
独生子女
+6
政策内生育
+4
政策外生育但缴清社会抚养费
+2
户籍
学生深户,父母一方为深户
+0.1*月数
按其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
每满 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学生非深户,父母一方为深户
+20
学生非深户,父母均为非深户
+0.1*月数
按父母一方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的社保时间或持有的在深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
每满 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住房
购房
按房产证发证日期
+0.1*月数
( 微利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 )
每满 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租房
持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按登记备案时间
+0.1*月数
每满 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居住证
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都提交有效居住证的。
+2
说明
一、
房产证用途必需为住宅,监护人合法产权需在50%以上( 含50% )。
二、
住自有房属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
三、
住单位房、廉租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持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
四、
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和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时间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
五、
《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说明:
1、深圳户籍儿童持有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以登记备案时间为准,每满1个月积0.1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必须持有2015年4月1日及之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系统只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本信息来源根据盐田区2017教育局公示文件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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