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有哪些值得注意?

2019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有哪些值得注意?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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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4、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5、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6、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2019-02-2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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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还没到,应该和2018年态度差不多:

1.宅基地只能卖给同村人,卖给集体以外的人没效;

2.宅基地交易要连同上面的房屋一起交易,宅基地不能用来做其他用途

3.一户一宅的原则,面积超了要付钱,多宅要付钱。

2018-12-04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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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三种行为不予交易

(一)操纵交易市场或者扰乱交易秩序。

(二)有损于交易双方进行公平交易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2018-12-04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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