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个回答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4、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5、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6、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2019-02-21 17:46
0

2019年还没到,应该和2018年态度差不多:
1.宅基地只能卖给同村人,卖给集体以外的人没效;
2.宅基地交易要连同上面的房屋一起交易,宅基地不能用来做其他用途
3.一户一宅的原则,面积超了要付钱,多宅要付钱。
2018-12-04 17:3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