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山公租房新政策有哪些?

2019中山公租房新政策有哪些?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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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二)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8元以下;

(三)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2平方米;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

(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以下任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享受过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自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2平方米除外):

(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八)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9-02-2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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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Q博士

1.具有非农业户籍;(有些地区可以允许农业户口)
2.人均财产在11万元及以下,没有超出自身经济能力的高消费物品。
3.上一年度人均年收入3万元及以下
4.离婚人员须在离婚1年以上才能申请;
5.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家庭;

2018-12-1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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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Q博士

府工作报告中,国家再度强调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结合中山地区的实际情况,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加大对缴存职工租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自2018年5月1日起对在本市无房产的职工家庭实行阶梯式租房提取政策。

2018-12-1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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