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共找到52个问题
房屋认购书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一、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以上解释以及相关的立法背景来看,要签订一份受法律保护的商品房认购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开发商已经办妥了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也就是说只要认购书是在该手续办理完之后签订的,即使项目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是有效的;2、如果没有办妥以上审批手续,那么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非法融资,甚至有合同欺诈之嫌疑,不但不受法律保护,严重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二、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条的规定不是说所有的认购协议只要具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就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说,在项目取得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有条件将认购协议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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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有人知道吗? 您好,继承房产相关法律规定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2、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3、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4、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5、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6、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7、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8、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纠纷的案例有更复杂的。上述列举的只是比较简单的案子。所以,还是建议大家了解继承房产纠纷案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的。以防以后真的遇到一些这样的继承房产纠纷。继承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根据情况而定。希望对你有用!
请问发生了房屋租赁法律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您好,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 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希望对你有用!
签订租赁合同时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房东将房屋交付承租人,由承租人使用、收益并支付租金的一种书面约定。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一种承诺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双方都要了解一些有关法律问题。\n第一,了解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指的是什么。出租人一般指的是房屋产权人,但并不只限于产权人。凡是对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也可\n以是出租人。因此,出租人也有权将其使用的房屋转由他人使用。不过在转租前,客户要告知房东,得到房东同意后才可以转租。转租后,先前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第三人造成房屋损坏的话,承租人必须代为赔偿损失。\n第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由地区房产管理部门备案。\n第三,注意房东出租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上的约定,如果事后发现不附,如房屋面积、质量等等与合同的约定存在误差,应视为房东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协商降低租金额度。\n第四,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是两种不同概念的法律关系,不能混淆。如何支付这两种费用,最好双方在合同附加条件中给予具体约定。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房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 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没有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是不能以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所以,只能是一次性付清房款。 另外,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公积金缴存人或其配偶,房产完全登记在孩子名下,往往也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同户直系血亲如不是房屋产权人,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法院不予分割 夫妻离婚时,往往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对簿公堂。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使该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但法律上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该房屋暂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 离婚后的夫妻一方想要处分登记在未成年的孩子名下的房产,还需同为监护人的另一方提交证明手续,如果另一方因心存怨恨而在提交证明手续上加以阻挠,将会让处分房屋变得更加艰难复杂。 三、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随意给予处置 现在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不能办理出售手续的,按照规定,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父母是不能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出卖或抵押等处理行为。 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首先必须提供全体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的被监护人利益的保证书其次需要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人需大额消费的证明、医疗证明等书面材料同时,还需要由公证机构对处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这一事实进行公证。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意方面遇到资金不足,想要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也是不可以。 四、父母无法收回房屋,即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由于父母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物权法实施后,对房屋产权作了更明确的保护。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到时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