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 共找到38个问题
请问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登记买房有什么风险? 1、买房不能贷款。如果买卖合同约定房屋的购买方是未成年人一人,则该房屋买卖不能申请银行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2、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2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3、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屋,确需处置时手续麻烦。父母不能随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必须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若其出现重大疾病需要钱来治疗或生活学习需要等。必须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保证书须经公证处公证。4、父母离婚时易出纠纷。如果夫妻离婚,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如果房产不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那么该房产应属承担抚养孩子义务的一方与孩子共同居住,可能会由此引发抚养权争夺局面。5、父母想再收回房屋困难,且无法控制子女成年后擅自处分房产。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实践中已有子女成年后将房屋出卖,不让其父母居住的情况发生。6、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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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房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增加买房时的经济负担 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没有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是不能以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所以,只能是一次性付清房款。 另外,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公积金缴存人或其配偶,房产完全登记在孩子名下,往往也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同户直系血亲如不是房屋产权人,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法院不予分割 夫妻离婚时,往往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对簿公堂。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使该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但法律上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该房屋暂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 离婚后的夫妻一方想要处分登记在未成年的孩子名下的房产,还需同为监护人的另一方提交证明手续,如果另一方因心存怨恨而在提交证明手续上加以阻挠,将会让处分房屋变得更加艰难复杂。 三、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随意给予处置 现在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不能办理出售手续的,按照规定,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父母是不能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出卖或抵押等处理行为。 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首先必须提供全体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的被监护人利益的保证书其次需要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人需大额消费的证明、医疗证明等书面材料同时,还需要由公证机构对处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这一事实进行公证。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意方面遇到资金不足,想要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也是不可以。 四、父母无法收回房屋,即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由于父母出资购房,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物权法实施后,对房屋产权作了更明确的保护。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到时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
按揭房如何归避冻结风险 二手房按揭贷款有什么风险?(一)二手房按揭贷款存在的风险有:二手房按揭贷款中,中介公司容易暗箱操作。1、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脱不了干系。2、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3、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二)如何避免二手房按揭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首先,要选择实力雄厚的中介机构作为担保人可以避免多方的风险。目前比较合适的第三方担保人是专业的中介机构,但其应该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才能够抵御风险,真正起到担保的作用。其次,业主需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由房地产登记部门与银行联合成立资金保障中心,利用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来保障交易全过程的顺利进行。首期购房款或者全部购房款在过户及按揭手续没有完全办结前,都存放于资金保障中心的公共账户,如果所有手续顺利完成,则将房款转入卖方账户,否则退回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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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现房主是二房东,有和原房东公证过但是没过户,现在产权证在二房东手里,买此房有风险吗? 如果在原房东、二房东均为诚信且易于相处的情况下,这样子做是可行的。好处是:本来交易流程是原房东-二房东-题主。但是现在的交易流程变成了原房东-题主,省去了二房东这一步,节约了交易成本。 第二个问题,风险所在。一个忠告,千万不要相信二房东手上的产权证,无论真假。一定,一定,一定要自己想法子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房地产档案馆核查一下该房屋的现在产权状况。包括产权人是谁(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查查产权人的婚姻状况这是一个隐藏雷区要小心),抵押状况等等。如果以上状况和产权证不符合,请以产权证为准。第二就是原房主是否同意直接转让给你,这是另一个问题。严格来说,即使产权正常,双方的合同合法有效且经过公证,也依旧存在这个问题。我见过原房主狮子大开口要好处费的(因为他没有义务直接转让给你),也看过二房东拿到钱之后直接说你去跟原房主商量巴拉巴拉的。这些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吗?可以!!但是需要时间,而且到最后甚至会发生一个情况那就是对方仅仅返还你购房款及利息(接着还有执行难等等),这一段时间之内房价上涨的速度你是否可以承受得起,这个你必须自己考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