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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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购房合同如何贷款?
如果只能提供房屋的购房合同,是无法用它做抵押办贷款的。用房屋做抵押贷款,必须要借款人提供房屋的房产证,有了房产证,才说明您拥有该房屋的绝对使用权。此外,在能提供房产证的同时,大多贷款机构还要求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条件。对此,不同的贷款机构规定有所不同。
中山买房有没有什么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你好,主要的有几点:1 房屋产权一定要清晰(这是交易的前提),验明房产证、身份证,房屋共有的情况下,共有人的证件也要一并查验。2 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定金、首期、尾期,给多少、什么时候给,还有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谁承担。一般定金是房屋总价的10%,于签合同当天给,但要确保签合同前已到国土局查测!产权清晰的情况下才可签合同。首期一般是楼价的70%,于成功递件当天给。剩下20%尾款是收楼当天给,确保已过好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当然,具体定金、首期、尾期给多少可以双方自行商议!但建议还是把期限延松一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有个异常情况也有个时间周转!但也要注明一个长限度,避免无故拖延交易的情况!)3 合同备注(合同是已备注为主的!切记,写备注要慎重,尽量避免和合同其他条款冲突,也要避免那些模棱两可的语句,备注语句一定要表达的简单、清晰)4 其他也有一些细节问题,如给了钱一定要收到对方的收据,要按手印的!如果带装修带家电的,要列个家私清单,把附送的家私电器列出来,双方确认已此清单为交楼标准。如果带租约的,要商议好交易过程中的租金谁收(一般是以业主收到尾款交楼的当天为标准,交楼前业主收,交楼后买方收)
请问中山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防止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出现。房产也是骗子的重要目标,近年来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也经常出现,往往购房者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准备过户时才发现自己上当了,找人却又无法找到当初签约的那个人了。因此,业内人士称,二手房购置必须确保签约主体是合法房主,有权进行房屋的买卖。第二:合同上明确标明房屋基本情况和付款时间。对买主来说,合同中必须注明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门牌号,面积和户型。这些信息须按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业内人士称,尤其是建筑面积,一定要看清,包括在售房屋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真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这些都需注明。对卖方来说,最重要的是标明付款时间,尤其是付款方式,必要在合同中注明。不能模糊的口头约定。第三:合同必须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和方式。二手房因为是处于使用中的,所以有各种各样的费用,比如说水电,煤气,还有物业,暖气,有线电视等,这些费用有些是预付费的,有些是年终结算的,这些费用如何交接,什么时候交接都必须有个明确的规定,省得购房后才发现问题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第四:写明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房屋买卖手续办理和房屋过户期间因为各种原因双方都存在违约的变数,不少人购房时基本就只注意房款,过户等问题,而忽略了违约的可能性,因此购房合同必须要写清楚各种违约的负责主体,违约的赔偿具体数目等,这样才能有效约束违约行为。所以必须在正规的中介公司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合同中对违约情况有所陈述。另外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可能还有一些问题一时无法确定,这些可以在后来确定时增加附加条款,写清楚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约定,这样可以避免后期的一些麻烦。第五: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第六:购买二手房,房子的现状须在合同上加以注明。房屋应是现状销售,以看房的情况为准,合同上必须写清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有哪些,包括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等基本设施。大多数购房者都是在房屋使用中的时候去看的房,在这过程中误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房子的现状,包括屋内的家电家具,合同中双方必须约定好是否留存家具家电,必须有所注明。以免引起纠纷。
请问中山签订购房合同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以下几点事项: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有预售证许可证,通常开发商才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第三,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请问签购房合同都有哪些陷阱?怎么防范?
陷阱一:手续不全 以小利引诱购买一些开发商在未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进行所谓的内部认购。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买房人很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自认为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这种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购房者在决定签约之前,应在售楼部认真查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陷阱二:补充合同上 开发商暗做手脚目前的购房合同,基本上都是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虽然如此,购房者切莫掉以轻心,一定要注意查看合同及补充件上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陷阱三:合同空白条款藏玄机开发商交给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往往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约定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陷阱四:签合同前 要你先交定金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诚意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开发商责任方面,举证困难。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陷阱五:交房日期故意模糊不清开发商因资金不足或工期拖延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往往在预售合同上大做文章,比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中山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第二,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第三,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第四,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第五,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中山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2、房屋质量要做具体标准的约定。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3、广告描述和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要写进补充协议。要将影响价格的广告描述和所看样板间中具体的品牌写进补充协议。还要把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包括具体位置、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
签订中山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1.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协议上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业主已交的所有款项。2.约定具体房屋质量标准。买受人可以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验房,如果验房结果与开发商的质量标准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3.明确置业顾问承诺及广告描述。置业顾问的承诺及广告描述都需要写进补充协议,如会影响到价格的广告描述,还有所看样板间中具体的品牌等。4.明确按揭办理不下来时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往往都需要按揭,也存在着按揭办理不下来的情况。其原因或与购房者有关,也可能跟开发商甚至是银行有关,因此一定要明确按揭办理不下来时双方的责任。5.明确装修标准。尤其是涉及精装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定要明确装修标准,甚至可以明确装修时所需使用的建材品牌。6.明确公摊面积和赠送面积。除了要明确公摊面积多大之外,还需要明确具体的位置。同样的,购房者也许明确赠送面积的大小、具体位置、使用年限等。一定要区分公摊面积和赠送面积,谨防开放商以优惠活动等名义,将两者混淆。7.明确退房责任。如果是因开发商的原因而需退房,则必须确定开发商的责任,还有退还房款的具体日期等。
中山买房不过户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二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一般的商品买卖协议属于第一类合同,即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便生效;而房屋买卖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买卖,房屋买卖必须在签订买卖协议后办理了过户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与房地商签了购房合同,但是我又不想买了,请问我应该支付违约金吗?
购房合同上面一般都是有做约定的,如果买卖双方任意一方单方面违约的话需要赔偿另一方的违约金的。具体违约金金额是在购房合同上的违约责任上面写明的, 建议可以先看下购房合同上的违约责任,然后先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坚持不同意退房的话,那么买受人可以自己考虑是否给违约金后退房,或者就买了这个房子
买新房时,购房合同和网签合同都签的是我自己的名字,请问开发商能够把房产证上我的名字换成别人的吗?
1、根据《合同法》规定: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2、因此你所说的情形,你就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附随义务等,办理房产登记等等,对方都应提供协助,不得设置障碍等,否则就构成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山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 房屋产权一定要清晰,验明房产证、身份证,房屋共有的情况下,共有人的证件也要一并查验。2 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3 合同备注(合同是已备注为主的!写备注要慎重,尽量避免和合同其他条款冲突,也要避免那些模棱两可的语句,备注语句一定要表达的简单、清晰)4 其他也有一些细节问题,如给了钱一定要收到对方的收据,要按手印的!如果带装修带家电的,要列个家私清单,把附送的家私电器列出来,双方确认已此清单为交楼标准。如果带租约的,要商议好交易过程中的租金谁收
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2、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3、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5、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6、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请问凭购房合同可以贷款吗?
只有购房合同不能贷款。要有产权证才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购房合同是不能贷款的,必须是产权证件齐全,可以进房产局做他项的才可以进银行贷款。 随便哪家银行都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只是每个银行的贷款政策有一些小的差异,比如对房产的面积,建成时间等。
想知道中山的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您好,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供参考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希望以上回复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房屋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时候要注意什么?
最重要的是卖房人是不是产权人?这个不但要看产权证,由于产权证还存在撤销、变更的情况,最好查登记。其次就是房屋产权涉及其它共有权人没有?这个也要查登记,同时夫妻一方擅自卖方,也应该让另一方签字同意。最后,就是涉及房屋价款、房屋交付、协助过户、首付款、什么时候或阶段付清。另外,作为买房人,你要对买方的违约责任约定小,对卖方的违约责任约定大,至少也要一致。你是全款买房还是要贷款买房?贷款买房要考虑贷款的困难,要对不能办理贷款的情况予以约定。还有,不清楚你买房是否通过中介,如果通过中介买房,要约定买卖成功才能收取中介费,而不是一来就收取中介费,这是因为中介和买卖双方就是一个居间合同,当然要促成成交才能收取费用。
房屋贷款办不下来,购房者可不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购房者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时能否解除合同,须区分情况来看。
(一)如因开发商原因致使买房人未能获得贷款的,例如项目手续不齐全、存在违规开发等不符合银行发放贷款的标准,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如因买房人的原因,例如买房人没有积极办理贷款,或者没有向银行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等情况,买房人则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还需承担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的违约责任
(三)如果是因银行政策变化,例如银行原要求首付款需达到购房总价的20%即可批准贷款,而当买房人按此要求申请贷款后,银行将首付款标准提高为购房总价的 30%,致使买房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的,则未能订立贷款合同不可归责于买房人和开发商任何一方,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上买房者姓名可以更改吗?
更改购房合同上的姓名要与开发商协商。
另,《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购房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只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一致,购房合同是可以变更的。
如果开发商拿购房合同去房产局做了房屋登记备案,更名是比较麻烦的,也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买房不是小事,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买房人还是要考虑清楚各个方面。
签购房合同后什么情况可退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选择退房一般都会涉及违约金,下面再谈谈有关违约金的问题:
1、退房违约金的数额
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2、退房违约金的程序
首先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其次,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一要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二要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三要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最后,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生纠纷时好维权。
二手房签购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以下问题:1.买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检查合同上有没有不公正条款,一旦发现立即当面指出,检查清楚前不要签字。若遇到在没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情况下,合同上的涂改是无效的,如果房东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款项,可以申请走法律程序。2.二手房交易以来,产权陷阱就是导致最多购房者中招的陷阱之一,产权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首先“卖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产权人,这种情况应在签订合同前查明卖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与之进行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在履行自身义务后亦无法取得产权。其次,卖房者可能将房产用于抵押等,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购房时没有立即交接产权,卖家在签订卖房合同后,再持产权证去银行抵押房产进行贷款,一旦几年后银行方面强制执行房产,卖家往往已经不知所终,购房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应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上有没有双方何时交接产权证的时限,最好是当即付款后,当即交接产权。产权陷阱还有很多其他的形式,还需要注意,仔细甄别产权证,看看卖房者是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而非仅为使用权人。还需要留意,房产在法律上有没有不允许自由转让的障碍,交易的二手房的用途是不是居住用房,或只是居住外用途房,如商业用途房甚至是工业厂房等。
请问购房合同要哪个国家单位审批了才能到银行贷款按揭
直接去银行,要求买卖双方到场,你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收入证明(月供的两倍),工资卡半年的流水,社保或完税,学历证,暂住证,如果有车的话可以带上行驶本,这个没有也行,就是能证明你的资质,有利于批贷。面签完就评估房子跟做网签,网签可以提前做,这样买卖双方的保障,房主不能把房子卖给别人了,客户也不能随意违约。这些材料都齐了,银行就可以审批了,3到5个工作日就能批贷,批完贷款就能去交税过户了,接下来拿到新房本,银行就可以去办抵押登记了。
开发商五证不全,我签了购房合同,还交了定金,可以要求退房和退定金吗?
开发商必须具备销售许可证才允许进行期房预售或现房销售,而要取得销售
许可证则必须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而开发商在不具备预售或现售的条件时是不允许销售房屋的,更不允许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款项。因此,开发商与您所签订的认购合同无效,开发商应全额退还您的定金。
二手房交易到手价,税费下家承担。要如何约定?是在购房合同补充条款中写明吗?
买方如果不交完税费你也不可能给他过户的呀。而且现在房地产买卖网签合同里有固定模板的,只要在里面写一下相关税费均有买方承担就可以了,所以这个问题你根本就不要担心。
婚前贷款买房,男方付首付用女方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吗?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
签订合同时候,房屋买方可以是两个人,只需要提交两个人的身份证明,两人共同签署就可以了。将来房产证也应该可以办成两个人的名字,法律上并无障碍。
另外,如果担心的话,可以先领结婚证,然后再买房,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都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