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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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中山买的房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原则: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我有购房合同如何贷款?
如果只能提供房屋的购房合同,是无法用它做抵押办贷款的。用房屋做抵押贷款,必须要借款人提供房屋的房产证,有了房产证,才说明您拥有该房屋的绝对使用权。此外,在能提供房产证的同时,大多贷款机构还要求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条件。对此,不同的贷款机构规定有所不同。
中山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1.主体。 即房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坐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产建筑面积、房产结 构、房产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3.面积。 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4.价款。 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 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 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 逾期交房的免责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 的影响,房产开发商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6.房屋使用性质。 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7.违约责任。 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产权属登记义务。9.物业管理条款。10.房产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请问中山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办理啊?
农村房屋买卖的流程:1、买卖双方向村委会提交申请,村委会如果同意该房屋进行买卖,则开具相关证明。2、村委会同意买卖之后,交易双方便可以经过协商并签订买卖合同了。3、合同签订完毕后,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明、房权证、、买卖合同、村委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办理网签,并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4、交易双方携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5、交易双方携上述资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个税、营业税等相关税费,税务部门受理后会认真审核,并出具契税单等相关凭证。6、最后,交易双方携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买方领取新的房产证。农村房屋买卖的条件1、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则会必须是该村的村民,城市居民不可以购买农村房屋。2、售房者必须对该房屋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该房屋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将不能再申请购买宅基地。如果购房者不符合该条件,将无法进行农村房屋买卖交易。4、农村房屋买卖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那就是必须经过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求一份中山的住宅租赁合同,谢谢!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中山买房有没有什么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你好,主要的有几点:1 房屋产权一定要清晰(这是交易的前提),验明房产证、身份证,房屋共有的情况下,共有人的证件也要一并查验。2 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定金、首期、尾期,给多少、什么时候给,还有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谁承担。一般定金是房屋总价的10%,于签合同当天给,但要确保签合同前已到国土局查测!产权清晰的情况下才可签合同。首期一般是楼价的70%,于成功递件当天给。剩下20%尾款是收楼当天给,确保已过好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当然,具体定金、首期、尾期给多少可以双方自行商议!但建议还是把期限延松一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有个异常情况也有个时间周转!但也要注明一个长限度,避免无故拖延交易的情况!)3 合同备注(合同是已备注为主的!切记,写备注要慎重,尽量避免和合同其他条款冲突,也要避免那些模棱两可的语句,备注语句一定要表达的简单、清晰)4 其他也有一些细节问题,如给了钱一定要收到对方的收据,要按手印的!如果带装修带家电的,要列个家私清单,把附送的家私电器列出来,双方确认已此清单为交楼标准。如果带租约的,要商议好交易过程中的租金谁收(一般是以业主收到尾款交楼的当天为标准,交楼前业主收,交楼后买方收)
如何避免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在购买二手房查看清楚以下几部分就不太会有大问题出现。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
请问中山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防止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出现。房产也是骗子的重要目标,近年来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也经常出现,往往购房者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准备过户时才发现自己上当了,找人却又无法找到当初签约的那个人了。因此,业内人士称,二手房购置必须确保签约主体是合法房主,有权进行房屋的买卖。第二:合同上明确标明房屋基本情况和付款时间。对买主来说,合同中必须注明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门牌号,面积和户型。这些信息须按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业内人士称,尤其是建筑面积,一定要看清,包括在售房屋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真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这些都需注明。对卖方来说,最重要的是标明付款时间,尤其是付款方式,必要在合同中注明。不能模糊的口头约定。第三:合同必须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和方式。二手房因为是处于使用中的,所以有各种各样的费用,比如说水电,煤气,还有物业,暖气,有线电视等,这些费用有些是预付费的,有些是年终结算的,这些费用如何交接,什么时候交接都必须有个明确的规定,省得购房后才发现问题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第四:写明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房屋买卖手续办理和房屋过户期间因为各种原因双方都存在违约的变数,不少人购房时基本就只注意房款,过户等问题,而忽略了违约的可能性,因此购房合同必须要写清楚各种违约的负责主体,违约的赔偿具体数目等,这样才能有效约束违约行为。所以必须在正规的中介公司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合同中对违约情况有所陈述。另外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可能还有一些问题一时无法确定,这些可以在后来确定时增加附加条款,写清楚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约定,这样可以避免后期的一些麻烦。第五: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第六:购买二手房,房子的现状须在合同上加以注明。房屋应是现状销售,以看房的情况为准,合同上必须写清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有哪些,包括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等基本设施。大多数购房者都是在房屋使用中的时候去看的房,在这过程中误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房子的现状,包括屋内的家电家具,合同中双方必须约定好是否留存家具家电,必须有所注明。以免引起纠纷。
出租房屋不签合同好不好?有什么弊端?
租房子需要承担的风险1、如果不签租房合同协议,出现了什么问题就无法追究究竟是谁的责任了。譬如你是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然后承租人又把房子转租给第三人,此时就会产生纠纷,没有合同的规定,谁也说不清楚。又比如房屋出现损坏谁来维修,押金的退还方式等,都需要合同的一一说明,这些问题也即容易产生纠纷。2、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还有就是如果房屋租赁期超过6个月,要订立书面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随时解除合同的话,会给出租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在合理的期限通知承租人。可见,不签合同,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
请问中山签订购房合同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以下几点事项: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有预售证许可证,通常开发商才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第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第三,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第五,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第六,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第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请问中山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是多少?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请问下中山的租房合同一般是怎么样的?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误后方可签约。签“租赁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由收取任何附加费用”。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必须注意的是,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5、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多少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中山的房屋租赁税是按租房的合同价格收费还是由地税说要按多少钱一个方收费?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6.免征印花税。
请问签购房合同都有哪些陷阱?怎么防范?
陷阱一:手续不全 以小利引诱购买一些开发商在未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进行所谓的内部认购。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买房人很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自认为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这种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购房者在决定签约之前,应在售楼部认真查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陷阱二:补充合同上 开发商暗做手脚目前的购房合同,基本上都是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虽然如此,购房者切莫掉以轻心,一定要注意查看合同及补充件上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陷阱三:合同空白条款藏玄机开发商交给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往往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约定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陷阱四:签合同前 要你先交定金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诚意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开发商责任方面,举证困难。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陷阱五:交房日期故意模糊不清开发商因资金不足或工期拖延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往往在预售合同上大做文章,比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中山商品房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登录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确认合同条款,进行网上签约2、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打印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3、开发企业在网上进行联机备案,并打印一式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盖章后交预购人一份,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中山房产合同可以网上备案吗?如何办理
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请问租房合同到期,续租还要重新签合同吗?
《合同法》236条:租房合同到期续租,双方未续约,但承租方继续使用房屋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视为不定期租赁,除合同期限条款外,其他条款可按原合同执行。但须注意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出租人任意解除租赁合同要提前通知,给承租人以合理的时间搬家;对承租人的任意解除权无此限制。
购买中山小产权房合同怎么写更有保障
产权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如果是向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一般都会被视为无效。没有登记制度来保障,卖方很有可能会一房二卖,或者就算交房给买方后又以此类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收回房产,届时买方将面临诉讼风险甚至败诉风险。
中山租房合同网签怎么办理
1、协商合同内容二手房买卖双方要针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协商。2、网上填写合同操作人员登录二手房网上签约系统从已公示房屋信息中选取所交易房屋,在线填写买卖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填写《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填写完成后由买卖双方自行设置合同查询密码,操作人员进行网上提交。3、打印合同买卖当事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须作为《存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一并提交到系统中。在合同提交完毕后,操作人员从系统中联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以及《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4、办理转移登记合同提交后,购房者可从网上打印《转移登记申请表》,进行签字盖章后,持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转移登记手续。
中山房屋中介买卖合同怎么解约,解约后还有中介费吗
这需要看与中介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中介确实在买卖合同过程中做了,费用也是应当适当支付的。具体支付多少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量确定。1、房产中介提供的中介服务,实际上就是《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居间行为;2、《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中山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第二,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第三,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第四,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第五,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中山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2、房屋质量要做具体标准的约定。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3、广告描述和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要写进补充协议。要将影响价格的广告描述和所看样板间中具体的品牌写进补充协议。还要把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包括具体位置、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
签订中山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1.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协议上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业主已交的所有款项。2.约定具体房屋质量标准。买受人可以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验房,如果验房结果与开发商的质量标准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3.明确置业顾问承诺及广告描述。置业顾问的承诺及广告描述都需要写进补充协议,如会影响到价格的广告描述,还有所看样板间中具体的品牌等。4.明确按揭办理不下来时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往往都需要按揭,也存在着按揭办理不下来的情况。其原因或与购房者有关,也可能跟开发商甚至是银行有关,因此一定要明确按揭办理不下来时双方的责任。5.明确装修标准。尤其是涉及精装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定要明确装修标准,甚至可以明确装修时所需使用的建材品牌。6.明确公摊面积和赠送面积。除了要明确公摊面积多大之外,还需要明确具体的位置。同样的,购房者也许明确赠送面积的大小、具体位置、使用年限等。一定要区分公摊面积和赠送面积,谨防开放商以优惠活动等名义,将两者混淆。7.明确退房责任。如果是因开发商的原因而需退房,则必须确定开发商的责任,还有退还房款的具体日期等。
中山买房不过户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二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一般的商品买卖协议属于第一类合同,即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便生效;而房屋买卖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买卖,房屋买卖必须在签订买卖协议后办理了过户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山个人租房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租赁承租方和出租方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房屋交付日期;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房屋返还时的状态;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山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我与房地商签了购房合同,但是我又不想买了,请问我应该支付违约金吗?
购房合同上面一般都是有做约定的,如果买卖双方任意一方单方面违约的话需要赔偿另一方的违约金的。具体违约金金额是在购房合同上的违约责任上面写明的, 建议可以先看下购房合同上的违约责任,然后先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坚持不同意退房的话,那么买受人可以自己考虑是否给违约金后退房,或者就买了这个房子
我最近在西区的中泰上境买了套新房,签了认购合同但资金不够,请问我该怎么换套房?
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开发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所表达的内容,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一旦业主起诉,即使开发商推诿,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买新房时,购房合同和网签合同都签的是我自己的名字,请问开发商能够把房产证上我的名字换成别人的吗?
1、根据《合同法》规定: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2、因此你所说的情形,你就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附随义务等,办理房产登记等等,对方都应提供协助,不得设置障碍等,否则就构成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我租房时,合同到期了,但是房东不续签,请问我该怎么办
1、要和房东勾通一下,是否可以续签,如果房东不可以续签,要问其原由,是否可加点租金来解决问题。2、合同并未到期,房东要提前收回房,按合同的条款约定处理。并可以协商其它方法处理,主要是看你如何跟房东,合谈了3、如合同到期,双方无法达成续租协议,则房东可收回房屋,提前找好其它合适的房子搬出。
租的门面店铺,合同还未到期,房东就要收回房子,说不想出租了,怎样合理吗?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刚买新房,合同已签,请问新房税费一般都是过多久交?
在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为交房之前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规定为合同签订满10天即要缴纳。而根据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时间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房屋契税,房屋交付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否则是要缴滞纳金。而根据《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确当天。”也就是说,按照相关规定,契税在可房产证办理当日起缴纳便可以。
买期房签合同后,交房晚了半年,但合同上又没有违约条款,请问该怎么办?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卖方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1)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卖方向买方交付《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卖方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按合同约定达标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中山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 房屋产权一定要清晰,验明房产证、身份证,房屋共有的情况下,共有人的证件也要一并查验。2 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3 合同备注(合同是已备注为主的!写备注要慎重,尽量避免和合同其他条款冲突,也要避免那些模棱两可的语句,备注语句一定要表达的简单、清晰)4 其他也有一些细节问题,如给了钱一定要收到对方的收据,要按手印的!如果带装修带家电的,要列个家私清单,把附送的家私电器列出来,双方确认已此清单为交楼标准。如果带租约的,要商议好交易过程中的租金谁收
中山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性质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这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售人与其签订的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认定是无效的。(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指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进行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的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3)明确的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4)双方的付款时间和方式(5)明确房产是否存在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等问题。(6)物业费、水、电、燃气、暖气等费用是否交清楚。(7)明确是否涉及他人的户口有没有迁出。(8)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
签1年的合同租的公寓房,住了几个月,退房算违约吗?
你好,根据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约定的协商解决。 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如果有约定未住满合同期限不退押金,则房东有权不退押金。如果没有约定,你们则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够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到法院依法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误后方可签约。签“租赁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求所填具体地址与房产证上保持一致。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由收取任何附加费用”。4、若出租人并非房东,签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房东认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如有附加条件如安全、环境因素等,与房东商议后,争取写入合同附加条件中,必须注意的是,订金最好在签好合同并写上附加条件之后再支付。5、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多少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值得注意的点?
一、签合同前,首先要注意双方的主体,作为您个人,您要看下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接着要看开发商,看开发商是否具备开发商资质及开发商的实力等。二、注意合同中的项目名称及所购房屋是否是您要购买的,现实中存在一些合同中的房屋与售楼人员宣传的个人要购买的不一致。三、房屋的面积和价款。四、看合同中的五证,如果有条件可以到相关官网进行核实是否属实。五、注意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及交付条件。六、关于房屋瑕疵或其他风险的约定,开发商往往会规避掉。七、双方的违约责任。八、单价、总价、付款方式、计价方式。九、注意附件及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的规定。开发商往往会在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中将自己的责任给规避掉,并加大购房人的责任和义务。
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2、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3、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5、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6、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农村自建房承包需要合同吗?如需要合同该怎么写?
工程外包合同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协议如下: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 3.工程施工内容:。4.工期要求:工作日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5.施工费用:1)、承包方式:2)、本合同内容总工程施工费:人民币 元整)¥元)。6.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日开始甲方应预付总工程款的 % 人民币 元整工程款;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竣工后一周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一周内付给乙方应得剩余工程款 元整 。7.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甲方负责技术监督。2)乙方需保证工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必须遵守协议各项条款,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工地的管理、协调工作,由于乙方的消极管理和施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5)乙方有权要求更换甲方提供的不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8.甲方义务:1)甲方保证乙方施工条件。2)甲方必须执行协议各条款,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工地的管理、协调工作,由于甲方的消极管理和错误指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建设方及规范要求。11.违约责任: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外,如乙方不能按时完工,每迟交工一天,扣除合同总价款的 %,直至扣除合同总金额的 %,超过工期 天,外包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工程再外包给他方,并将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因甲方另外增加的工程量迟交的工程除外。2)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12.争议的解决:执行本合同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1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15.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日期:乙方: 日期:
租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首先你要找出当时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你缴纳了押金的相关证据。其次,押金的定义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只要你没有造成损害房屋租赁合同丢失与房东是否退还押金是无关的。你可与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
想问下二手房买卖合同全国真的都一样吗?为什么呢?
房产买卖因为涉及房款交付、房产过户等很多事情,所以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双方是要签定购房合同的。而到房管局过户时,房管局也是要双方提交购房合同的。房管局有规定的版本,也可以按它提供的版本重新填写购房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预售合同不一样吗?谁可以讲讲两者的区别?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请问凭购房合同可以贷款吗?
只有购房合同不能贷款。要有产权证才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购房合同是不能贷款的,必须是产权证件齐全,可以进房产局做他项的才可以进银行贷款。 随便哪家银行都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只是每个银行的贷款政策有一些小的差异,比如对房产的面积,建成时间等。
请问房屋买卖合同查询要怎么查?网上可以查吗?
1、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到房管局进行现场查询,在房管局交易办事窗口提供合同及身份证即可查询合同信息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已经备案;2、还可以登陆房管局网站进行远程查询。具体如下:登陆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直接在首页点击“网上签约查询”;点击后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左上角合同编码,再输入约时所确定的密码即可进行合同相关信息的查询。
与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有效吗?
1.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只有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尚未终止的,房屋转租合同才可能生效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3.次承租人必须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承租人的主体资格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承租人主体资格有限制的,完全适用于次承租人。4.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合同,因此,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否则无法生效
租房签了合同后,不想租了还可以退房吗?
1、如果合同中有对租房后中途退房有明确规定的,则按合同中有规定执行。2、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可以和房东互相协商来解决租房后中途退房退还剩余租金的问题。经双方达成一致,则按约定的执行。3、如果已经交了房租,而房东却一直延迟交付房屋的。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上个租客有东西在房屋内放着,或者其它一些原因,一般超过一周后,房东还不腾房屋,租客就可以要求房东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租金。4、租来的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租房人可以要求退房。5、与租赁信息描述不符合的房子,如果是在网上租房子,经过层层筛选而定下来的房子,由于工作等一些原因,没有实地看房的。也可以无条件要求房东退房,并退还租房定金。
租房不签合同好不好,会有什么影响?
1、如果不签租房协议就没有法律保障,有可能出现很多纠纷。如你把房子租给第三方,你没有合同就会出现纠纷,并且对你也很不利。当然你如果损坏了什么,也会出现纠纷。还有押金的退还方式,如果没有在全中同中约定好,也会出现纠纷。2、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在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租房合同,会导致租期不明,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如果租房时不签订协议会导致承租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签买房合同要特别朱注意些什么,否则会带来怎样的麻烦?
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2、查验有关证明文件3、买期房要注意合同建筑面积的约定4、买期房合同中要约定条件和时限5、签合同时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问题6、签合同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7、要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8、注意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
毛坯房出租合同要怎么写,有什么要注意的?
1、出租的毛坯房证件要准备齐全,以防承租者要求查看证件。证件把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房产证。2、业主如果想把毛坯房尽快租出去,可以给毛坯房做一个简单的装修。3、毛坯房的主体构造不能改。虽然毛坯房是用来出租的,但并能保证以后业主就不用这套房子了,而且,房屋主体拆改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业主一定要跟承租者明确约定不能改变毛坯房的主体构造。4、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该房屋。如果不可以,就明确约定好如果可以,就协商一个解决方案,转租租金如何分。5、合同中要约定好,房屋出租后,承租者再次装修,装修费用双方如何承担,租期满后,装修材料又归谁。6、审核承租者的身份,还有他租房是用来做什么,明确约定不能用该房做违法乱纪的事。7、协商好付款方式以及租期。
租房合同还没到期想要提前解除可以吗?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等同无效合同?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产权未登记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三)未征得共有人同意买卖房地产,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四)侵犯优先购买权,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五)价格上欺诈行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六)非法转让,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交定金签合同后不想买了,能要回定金吗?
购房定金能不能要回来主要是要看该情况符不符合退还定金的条件,只有符合了法定或者是约定的退还定金的条件,购房定金才有可能被退还。而在有的情况下,若购房者后悔不想买房了,此时不存在法定的退还定金理由,那么定金就会被开发商没收。
对于房屋租赁问题在合同法中都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呢?
(1)《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责任由出租人承担,但如果系出租人自身原因导致房屋侧墙倒塌,则另当别论。《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当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房安全。房屋出租人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以和承租人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3)不合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这一司法解释,对于装修、添置附合物等问题有详细规定。(4)没有解除,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应当通知承租人,因为这里面涉及到房屋承租人的一个优先购买权问题,但是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房屋共有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必通知承租人。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