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和姥姥都已过世,领取回迁楼的售楼处让我去办公正继承权,请问我该怎么做?需要什么材料?

十多年前我母亲买的姥姥的房,几年前房子动迁,动迁办当时说卖房协议不完整(少个章什么的),只能按姥姥的名签写动迁协议。现在我母亲和姥姥都已过世,领取回迁楼的售楼处让我去办公正继承权,请问我该怎么做?需要什么材料?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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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你好,准备的材料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我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放弃人亲自到深圳市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7)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8)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015-10-2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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