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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珠海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户型住房全部纳入限购范围;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住房。据悉,在去年10月珠海出台的限购政策中,对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宅,本地籍限购3套,外地籍连缴1年以上社保可购买1套。而今日出台的规定,对房地产限购条件进行了“升级”。
除了限购,珠海今日发布的《通知》还规定了房子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才可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3年之后方可以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必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居民家庭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转让)。”
2017-04-2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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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4月8日下午,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珠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加强本市范围内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住房,全部纳入限购范围,非本市居民购房需连续缴纳5年个税或社保。希望对你有用!
2017-04-2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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