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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
2、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2019-04-3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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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补贴只针对于本市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和其他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
补贴标准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的90%左右发放
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市场平均租金水平的50%左右发放
租赁住房补贴按照保障人口人均15平方米计算家庭可享受的保障面积(有住房的,须扣除已有的住房面积)
计算公式为:租赁住房补贴=人均可享受面积×家庭保障人口数×申请管辖区的平均市场租金×各类家庭补贴系数×保障类别补贴系数
说明:
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只发放租赁补贴,不安排实物配租。
符合新就业职工类、专业人才类、住房困难家庭类及异地务工人员类条件的申请人,只通过实物配租方式予以轮候保障。
2018-09-0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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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的计算公式:
低收入家庭可享受补贴=保障人口*15㎡*补贴系数*提供保障区的平均市场租金*0.9。
其他低收入家庭可享受补贴=保障人口*15㎡*补贴系数*提供保障区的平均市场租金*0.5。
2018-04-18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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