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2、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3、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房申请流程:
1、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有需求者应随时关注所在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在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购期结束20个工作日内,经过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者可取得申请编码,申请家庭可在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也可对结果申请复核;
3、接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指导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摇号配售,先按照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摇号中选的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若有放弃的家庭,则由之后的家庭依次递补;
4、开发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通过之后,便可最终签订购房合同。

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下称申请人、承购人),具体规定条件由各地自行确定。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共有产权房价格
价格由供应主体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前按照“一房一价”进行评估,并由住房保障、物价等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评估及确定结果应面向社会公开。
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估价程序,准确运用估价方法,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评估。

按《管理办法》规定,想购买共有产权房,企业和员工都必须符合相关条件。
1、企业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者经管委会认定的其他企业;
2、申请员工必须符合急需紧缺专业的中级职称以上人才,或者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并在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营销或管理人才等条件;
3、申请人必须在珠海无任何形式自有产房,且5年内没有房产交易记录,还要能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应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