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共有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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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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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共有产权房的政策

1、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且共有产权住房应以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

2、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转让;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5年等条件的,允许承购人转让。转让价格随行就市,参考同时期、同地块、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10年等条件的,允许承购人一次性增购代持机构所持的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住房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

3、共有产权住房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以低于评估价格配售给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分散配建与集中建设相结合,优先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2018-09-2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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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共有产权房主要是针对人才申请的

2018年最新的政策

一、二、三类人才则可选择与政府按各占50%的比例,申请购买珠海市共有产权房,分别为16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连续工作10年后可无偿获赠政府所持有的50%产权。

珠海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1、按《管理办法》规定,想购买共有产权房,企业和员工都必须符合相关条件。

2、企业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者经管委会认定的其他企业;

3、申请员工必须符合急需紧缺专业的中级职称以上人才,或者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并在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营销或管理人才等条件;

4、申请人必须在珠海无任何形式自有产房,且5年内没有房产交易记录,还要能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应完税证明。

共有产权房交易政策

1、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不满5年终止在高新区工作的,所购住房不得上市交易,由住房管理单位按原购房价格及已付购房款的利息予以回购。

2、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满5年不满10年终止在高新区工作的,所购住房可上市交易,政府或住房管理单位可按市场价格优先回购,个人和住房管理单位按所持产权份额分配收益。届时住房上市交易价格低于原购房价格的,政府不予补偿差价。

3、申请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在高新区主导产业企业内连续工作满10年的,住房管理单位将30%共有产权无偿转让给共有人,个人获得100%产权,且产权可以上市交易。

4、个人未获得共有产权住房100%产权的,不得抵押(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的除外),住房管理单位所持有的30%产权亦不得抵押。

2018-09-2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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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根据《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的通知》,目前将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5市先行探索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试点时限为1年。

珠海共有产权房政策:一二三类人才可选择与政府按各占50%的比例,申请购买珠海市共有产权房连续工作10年后可无偿获赠政府所持有的50%产权

2018-09-25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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