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还没出台相关政策
大部分人倾向于对拥有三套住房的人征收,因为这部分人才是真正的富裕家庭,社会财富增长速度很快,征收房产税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冰山一 角,不会有太大影响,还能使贫富差距缩小一点。
对于征收范围,各界认为应该设立一定的免税面积,“免税面积设定为人均60平方米比较合理,这样对于三口之家来说,可以有180平方米不用交税,从而保证了居民第一套住房不用交税。” 对于免征额和税率,目前官方并未释放任何信息。
但是,对于免征面积,中央可以设定一个最低的标准,在此标准之上,各地免征面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上浮。
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扩大征收试点,在当时市场过热情况下仓促出台,行政推进色彩浓厚,但实际执行效果差不明显。无论是上海的增量征收还是重庆的高端存量征收,其实际征收税额和两市的是住房规模远远不相配。“房地产税”是以一个新税种的面貌出现,近期讨论的基点都应是房地产税的立法改革,只有进入立法的轨道,相关改革才会名正言顺。

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政策出台,但是多数人是认为会像第三套房产征收房产税
有人说第一套不征,从第二套以后征收,或者第一、第二套都不征从第三套以后征。这种设计恐怕是 不合理的。有人虽然只有一套或者两套房,但面积很大。有人有多套房,但面积可能并不大。也有人 说,考虑人口,比如每个人40平米的免税面积,这样的设计,是对财产税的误解,财产税就是你拥有 这个房子就应该交税。
房产税征收方式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1,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30%)应纳房产税=房产余值*税率(1.2%)
2,从租计征—以房租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应纳房产税=租金收入*12%(或4%,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用房用于居住,暂按4%税率征收)

对于拥有两套房子和三套房子及以上的家庭征收房产税是比较正常的,从逻辑上来讲是合理的,家庭的收入是支撑的起这一税收的。但是收两套房子的房产税,合算起来会有两方面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