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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契税如何征收? 1.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市直契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契税征收窗口缴纳。 2.国家调整房地产市场契税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眼2008?演137号)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3.契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按照《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4.契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契税的征收范围是:(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4)房屋交换。 5.契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我省确定的契税税率为4%。具体地讲,商业用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的税率是4%,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自用住房暂按2%征收。 6.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权属转移性质凭证的当天。 7.纳税人不按期履行纳税义务的如何处理? 纳税人不按期履行纳税义务的,契税征收机关将按规定每日加收应缴未缴税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未缴款5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仍拒不履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