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在售需要公示哪些证件呢?

商品房在售需要公示哪些证件呢?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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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16-05-3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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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商品房在售需要公示的资料有:五证公示、房屋价格公示、销控表公示、预售方案公示、商品房销售办法、预售办法公示、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公示、限购文件公示、维修资金缴存告示牌、节能减排公示、预售资金监管(账号公示、POS机)、代理销售委托书公示。
2016-05-31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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