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贷款条件有哪些?

南京住房贷款条件有哪些?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6-06-06
4
599
共4个回答
游客
1、年满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在南京有固定住所,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含港、澳、台胞);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4、品行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当前在个人征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中无拖欠,近2年来未出现超过连续3个月(含)的拖欠记录,愿意接受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 5、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6、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个人房屋装修贷款不得接受抵押物原权属人(包含共有人)以委托书形式来办理业务,必须是当事人本人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8、贷款额度不超过装修总金额的80%,且自投部分先于银行贷款投入。
2016-06-06 15:02
0
游客
1、必须在南京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南京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上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申请公积金 6、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7、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2016-06-06 15:01
0
游客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购买外销住房的合同或协议须办理公证;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住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6-06-06 15:0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