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个回答

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2016-11-08 11:24
0

1、与卖方协商,如果无效可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房屋买卖,并要求仲裁或诉讼费用由对方支付。\n2、卖方违约,将你已支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给你,并且赔偿双倍定金做为违约金(如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照违约金赔偿,二选一)。但不能再继续要求卖方将房子买卖,合同解除。
2016-11-08 11:23
0

如果你一定要房,他又一定不卖的话,你们拖的就是时间、精力。所以你需要判断拖下去的话会对谁比较有利。最后去法院解决的话,你的主张就是要求对方履行合约,而对方就是要终止合约的话,一般法院就会判对方支付你违约金,如果你的实际损失超出
2016-11-08 11:2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