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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南京购房最新政策如下:
对于外地人才,没有3年内累计2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的: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2、因赠与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也就是说,赠与也要开购房证明;
3、因司法判决、司法调解取得不动产的,不执行限购政策;因司法拍卖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购房者需具有购房资格;
4、因征收采取货币化安置而再次购房的,在购买被征收房屋套数或面积及以下住房时,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5、新开购房证明有限期调整为180天,前期已经开具的仍旧为90天。
本地户籍开具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以下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都要带齐,不齐不办理
(一)已婚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二)未婚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
(三)离异
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需加盖民政局公章)、户口本(离婚协议中未成年子女归自己的,孩子的证件——户口本及出生证明也要带齐)
2017-06-27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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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5月8日,南京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了《关于明确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关于执行对象的认定、关于社保和个税证明的认定以及关于购房证明有效期的认定三个方面对南京目前的限购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门槛再次提高。
根据之前的限购政策规定,中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南京购房不需要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只需提供在南京工作的证明。
新政出台后,该规定变成“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可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购房时不需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希望对你有用!
2017-06-2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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