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产权房屋买卖是否已全面合法化呢?

请问小产权房屋买卖是否已全面合法化呢?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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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是农民将建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出售。在“房地一体”的法律框架下,房屋的买卖自然牵涉到房屋所处的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的问题。

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2019-02-20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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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2018-12-2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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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小产权房买卖的法律效力合法的小产权房,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

1、这类小产权房,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法律规定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

2、对于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的人员包括城镇居民出售的行为,尽管《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规仍做出禁止性规定,但并不属于强制性效力规范,不能以此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违法小产权房买卖的法律效力违法的小产权房,即非法占用集体用地或者闲置的国有土地,将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变相流转或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性质,在没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建设,并直接在市场上销售的“三无”违法建筑。,对于这类违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很多法院都倾向于判决合同无效。


2018-12-2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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