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丢失后要如何办理?

房屋产权证丢失后要如何办理?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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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房产证遗失怎么过户 三、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备注: 1、第8、9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2016-05-0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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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如下。 ①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②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规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③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2016-05-0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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