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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
事项名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设定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建金〔2015〕135号
申请条件:无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贷款记录且贷款已还清
办理资料(原件):1、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存折(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如需代办提供委托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委托证明和代办人的身份证。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香洲区海滨北路8号5楼)资金科501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登记资料→提供身份证查询→开具证明→核对资料签名→盖章
2019-05-2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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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惠州、江门等珠三角地区的城市已开放全国“异地贷”。
在珠海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目前,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支持公积金缴存人实现住有所居为出发点,无论本市还是外地人员,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缴存公积金,只要符合贷款申请条件均可在珠海申请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条件与珠海市普通公积金贷款条件相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的,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8-07-0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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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坦洲等珠海周边城镇购买住房,满足以下条件的也可以申请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商业贷款银行是珠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十二家贷款银行之一。
2、楼盘已在珠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2018-07-0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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