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自建房审批需要哪些流程?
农村建自建房审批需要哪些流程?

农村建房审批程序: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通过(签署意见、村委盖章)。
3.国土规划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签署意见并盖章)。
4.镇分管土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5.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6.国土规划所会同相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
7.复核验收、发放土地证。

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流程:
1、本村村民向村民微会员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宅基地的原因,并填写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2、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申请户进行初步审查,并向村民公布无意见后,在《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相应栏内加注意见、签名盖章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由国土所受理);
3、乡镇国土局派人根据根据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的情况进行实地勘察,确认符合要求的提交乡镇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县(市)国土资源局;
4、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乡镇国土所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宅基地审批请示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和花名册等文字材料严格审查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批准文件;
5、村民委员会在接到宅基地批准文件后,将批准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村民监督,且乡镇国土所安排人再次现场勘查,发放《村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勘查丈量,按批准的四至给宅基地放线,确定位置后,用户方可施工建设;
6、村民房屋建成后,乡镇国土所安排人员,第三次到现场,实地检查,看用地户是否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宅基地,按法定程序登记确权,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在乡村自建房的批阅流程有:
一、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二、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
三、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四、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