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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2014年10月份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于10月份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一项内容包括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同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担保,可选择两个自然人担保,或者选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担保。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绝大部分人都会被迫选择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这就产生了担保费用。收费金额是由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费率三项相乘得出。比如一个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的职工,其担保费率为1.2‰,担保费也就是7200元。这对一个工薪阶层的市民来说,是笔不小的支出。
2015-06-2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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