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协议改成买卖协议后应该遵循哪个?

同一房产变更,老人先是采取“赠与决定”,将房产赠与女儿,但是后来又改成了买卖协议。对“赠与决定”的有关条款,“买卖协议”都做了相对应的规定。后经法院判定,买卖协议有效。请问,作为房产有关问题,应准循“买卖协议”还是“赠与决定”?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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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买卖协议”已经改变了“赠与决定”,赠与已经失效。
2015-12-04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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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同时根据《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老人与女儿形成赠与关系后,因房屋为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没有办理登记变更手续,不产生物权上的效力。所以现在应该遵循买卖协议。
2015-12-0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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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以买卖协议为主,因为已经由赠予协议改成买卖协议了
2015-12-0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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