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怎么更名?
情况是这样的,很早我爸就没了,然后前两年我爷爷也去世了,就是宅基地的名字还是我爷爷的,我爷爷在世的时候写了张纸条 内容就是归我 ,我上年去搞过 太麻烦 跑了好几趟还是没弄成,后来我妈叫我别弄,详情就不说了 也有点忘了。 有人帮帮我吗,我想这个始终都是要弄的。
更新于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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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这样的,首先,我要搞清楚题主说的宅基地是空地还是房子加土地,如果只是一块空地,根据相关法律,是在法律层面上不承认使用权归谁的(因为不能进行确权登记),但是,农村都是按传统和历史使用习惯来走的,所以只要村集体认可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分给你爷爷的,那么这个使用权就应该由你爷爷的合法继承人进行继承和使用,一般就以家庭分书(也就是题主说的爷爷留下的那张纸)为依据了。这些都是建立在农村使用习惯和家庭协商基础上的,不具有法律效应,但是一般只要没有特别大的争议,默认都是认可的,如果真的出现争议和纠纷,也是村一级或者镇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是房子加土地,或者是曾经有房子且保留着集体土地使用证,那么这个使用证是法律认可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房子还在,那么就可以通过公证处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给你,然后到国土部门办理手续登记为你的名字。如果是有房子,但是因为一些历史原因没有登记过土地证,根据相关法律,达到祖业房产标准的,也可以直接提出登记为你的名下(这种情况无法公证,一般需要像公证一样由你爷爷的所有合法继承人签署同意协议书)。
2016-01-0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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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需要以下步骤:
1.作为村民的你向村民委员会提起申请,村民联名签字。(正常程序是你爷爷和你共同提起申请)
2、 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3、 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4、 由所报国土资源局
2016-01-0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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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经过村民表决,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进行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人为农民集体所有,属于该农村组织成员的,可以拥有使用权。宅基地需要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占用基本农田和其他农用地,满足产权登记的都是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是满足农村分户发展,需要兴建房子的,各地根据不同情况有一个面积要求,理论上一个农村户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注意,是一户,不是一人。必须是经过分户。同时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有特殊情况,拥有两份宅基地的,可以是通过遗赠取得;城市户口也可以通过遗赠取得。回到你的问题,遗赠的问题因为涉及配偶和子女等继承顺序问题,是否由你依法取得产权也是不一定的。建议和村民集体商议,通过收回你爷爷父亲的宅基地,搞清楚历史,再通过村民表决,重新分配给你,再依法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登记,满足村规民约的同时依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2016-01-0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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