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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全年一次计征,分期缴纳,一般地方是分季度或半年缴纳,也有地方是全年一次缴纳。
房产税分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购买价格或自建的决算价格扣除一定的比例,再按1.2%计算,扣除比例各地各行业不一样。房产升值如果不是房产改建扩建,只是单纯的价值上升,交税基数不变。
从租计征是按租金的12%,每收一次租金交一次房产税。
2016-06-20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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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一年分再次交纳:5月份交上半年;10月份交下半年的;
2、依照房产原值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一)从价计征的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二)从租计征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2016-06-2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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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对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2016-06-2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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