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租房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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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2016-07-1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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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赁期限。租赁有期限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是房屋租赁与房屋转让的重要区别。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在于:(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租金即租赁价格。租金的确定依房屋用途不同而不同:(1)住宅用房租金的标准应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议定。对私有住宅租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有更为详细的规定:私有房屋租赁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收益。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016-07-1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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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主要内容包括:租赁承租方和出租方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房屋交付日期;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房屋返还时的状态;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2016-07-1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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