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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二手房合同都必须通过“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营业执照及“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指定打印点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打印《二手房委托合同》、《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合同后,付首付,办过户手续,拿房产证,给卖方付余款。交易结束。
2016-08-0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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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n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n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n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n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n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n①房屋所有权证书②买卖合同(原件)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2016-08-0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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