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买卖公证应该怎么办理?

请问一下房屋委托买卖公证应该怎么办理?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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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 \n一、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书的,委托人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n1、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n2、委托书若干份; \n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n4、委托书所涉及的房产权属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购房的提交认购书、定金合同或拟购二手房产证复印件等能反映房产详细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5、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书的,需提交享有监护权的证明材料。 \n6、申请办理以按揭贷款、抵押贷款、出售房产等处分房产为内容的委托书公证书,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需同时作为委托人,并补充提交结婚证。 \n7、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 \n8、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n二、办理其他类型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n1、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n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n3、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n4、委托书若干份; \n5、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 \n6、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n三、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作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书公证书,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n1、营业执照; \n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n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n4、与委托书相关的证明材料; \n5、委托书若干份; \n6、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
2016-11-24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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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n(一)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n(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n(三)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n(四)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n(一)继承权公证(析产协议公证) \n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派出所证明或殡葬证、火化证、医院死亡通知单) \n2、婚姻状况(是否是原配夫妻)、子女状况证明(生育几个子女)、居委会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n3、房产证、身份证、户口 \n4、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 \n(二)赠与合同公证 \n1、赠与、受赠双方身份证、户口\n2、房产证\n3、受赠方如系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需赠与方到场\n(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n1、双方身份证、户口\n2、房产证\n3、卖方夫妻、买方到场亲自办理 \n(四)委托合同公证 \n1、双方身份证、户口\n2、房产证\n3、卖方夫妻、受托人到场亲自办理
2016-11-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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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派出所证明或殡葬证、火化证、医院死亡通知单)\n2、婚姻状况(是否是原配夫妻)、子女状况证明(生育几个子女)、居委会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n3、房产证、身份证、户口\n4、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n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2016-11-2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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