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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10月4日,深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2、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3、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017-01-1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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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我所知深圳的商品房首付比例是: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平米下的,首付比例为20%,超过144平米,首付为30%;
2、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30%;
3、有二套房情况下,再买房,首付比例50%;
4、三套房产及以上的,再买房不予贷款,需全款购买。
希望能够帮到你
2017-01-1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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