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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实施办法》,4月10日,深圳市政府召开关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试点工作方案。原村民符合“一户一栋”原则私房,建筑面积在480平方米以内,按申请补缴对应公告基准地价的10%即可转为商品性质的房产证。另外,“一户一栋”之外多栋中的两栋,符合规划的,依此补缴20%和25%地价和不同罚款后,也可发放商品性质的房产证。这是这是此次深圳小产权房试点当中唯一有可能转正的住宅类违法建筑。而生产经营类、商业、办公类违法建筑的处置原则比住宅类宽松。只要符合规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原村民之外的,其他企业单位或非原村民接受一定罚款和补缴地价后,均给发放非商品性质的“绿本”房产证。
2017-03-1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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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起,深圳开始落实《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所谓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即深圳官方对村集体内部成员在所控制的土地上自行兴建的各类用于出售或出租的房屋的专称,其中就包含大量住宅,也就是俗称的“小产权房”。这些住宅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予备案,因而不能合法流通,亦无法融资、抵押、贷款。
根据《实施办法》,深圳将在首批12个社区及一个街道率先试点,根据建筑实际持有人的不同情况,分类给予确认产权、没收、拆除或临时使用等不同处理办法。其中,住宅类违法建筑将“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即部分属于原村民的住房将确权后给予正式的入市资格。
龙华新区清湖与茜坑幸运地入选本次纳入首批试点社区之列。一南一北正好位于龙华新区管委会中心区两翼的这两座社区,参差交错的工业厂房和大批村民自建私房,构成了社区的基本轮廓。和深圳原特区外诸多工业村一样,企业、工厂和数万名外来务工者支撑着二者的发展,富士康的部分厂区与宿舍即布局于清湖社区。
2017-03-1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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