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个回答

一、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7年2月26日至2017年3月12日,在以下三个网站公示15天。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请申请家庭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申请信息校核更正。逾期未提交变更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市租赁中心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市租赁中心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
2017-05-16 16:0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