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出租房屋座落在。产别:。
2、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该出租房屋不得设定抵押。
3、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出租房屋的权属状况、装饰等情况。乙方对甲方上述出租房屋具体情况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对乙方承租房屋的使用用途、期限、租金、及租金交付情况的约定如下:
1、租赁期限自止。
2、该房屋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第三次为半年()租金为元整,大写。
3、乙方在前一期交付租金使用期满前15天内向甲方交付下一期租金。
4、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发生的水、电、视听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给他人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买权。
第五条:租赁期间,如该房屋被征用或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乙方应无条件退还房屋,甲方向乙方退还预收的租金。
第六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界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七条:若由于管理原因造成员工吵架等事情与甲方无关,若由于房屋构造原因造成漏水等问题由甲方解决。
第八条: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室内物品清空等前期工作,并在年月日前完成房屋交付。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经双方协商,每年租赁费65000元(陆万伍仟元)已达成协议。
1、租赁付款方式。自交接日起提前交3个月房费16250元,以后按每3个月上交房费。
2、交接后室内外装修,由乙方负担,在装修使用过程中乙方不能破坏楼体结构。
3、交接后水、点,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负。
4、租赁期:交接后3年为止,在使用期,如甲、乙方有特殊情况,中断租赁期,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协商解决(自签字之日起一年内,双方都不能终止本协议的执行,违约承担责任赔偿)。
5、甲方要解决好本房产和门前抢占摊位等问题。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