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最新公租房信息是怎样的?

2018深圳最新公租房信息是怎样的?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9-05-29
3
28,46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2018深圳公租房房源:

11月1日,全国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提升经验交流会议在深圳召开。与会人员考察了位于坪山区裕璟幸福家园项目。据悉,该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预计明年建成投入使用,可提供944套公租房源。

龙岗区新一批公租房开始认租啦!此次配租共有4个项目798套房源横岗街道恒地悦山湖花园265套

坂田街道德润荣君府206套

宝龙街道中骏蓝湾翠岭花园一期312套

南湾街道公园里花园三期15套

配租对象:龙岗区户籍历史遗留低收入家庭和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什么是在册轮候人:2017年12月7日前属于龙岗户籍的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申请人。

重要提示:有意向申请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需在认租期间按要求直接到龙岗区住建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019-05-29 10:15
0
热心网友
根据2018年第一期《市政府公报》,深圳市住建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2018年起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的一律采取直接减免租金的方式予以保障不再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

根据通知,深圳停止适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中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领取租金补贴的条款及相关内容。

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的,一律采取直接减免租金的方式予以保障,不再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

通知称:

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的租金减免标准按家庭人口计算,人均可享受租金减免面积为15平方米,但每个家庭租金减免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未超过规定标准的,按实际承租面积乘以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0%缴纳租金;超过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按超出面积乘以公租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公租房申请条件】

关于社保方面>>>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注意:只要满足一项哦!)

关于住房方面>>>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温馨提示: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注意:以上条例需要同时符合)

关于户籍方面>>>

1、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3、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希望能帮到你。

2018-08-14 10:48
0
热心网友
根据近日印发的《深圳市2018年度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8年度实施计划》两个文件,2018年度深圳市将优先安排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确保上述三类住房的筹建规模不低于年度建设总量的60%。本年度新增安排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约5万套、268万平方米,套数建设指标与上一年度持平。

同时,深圳市将通过棚户区改造、购买、租赁、综合整治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约6.38万套,合计新增安排筹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约11.38万套,占年度住房筹建总规模的69.5%。住房资源进一步向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方面倾斜。

此外,本年度深圳市将新增安排建设商品住房约5万套、建筑面积450万平方米。

公租房申请条件:

1、深户;

2、没有违法计划生育;

3、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配偶属现役军人,可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5、三年社保以上。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1年以上社保即可申请。

2018-08-14 10:4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