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房的买卖合同纠纷应不应该受理?

请问农民房的买卖合同纠纷应不应该受理?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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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我个人觉得这个有待商榷,农民房的买卖是否有效并不影响法院对本案的受理,另外,是否需要向向房管局进行先行处理并不是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我个人认为法院以未经房管局处理过而做出驳回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
2017-05-0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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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农民房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受理要根据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为合法合同来判断。农民房买卖合同不是合法合同的情况下合同纠纷不会受理,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合法合同的情况下合同纠纷会受理。

农民房买卖合同:

1、已经取得“红本”房产证的“农民房”买卖合同有效。

2、取得“绿本”《房地产证》的农民房不得买卖,抵押(典当)、出租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3、没有“红本”“绿本”,而仅有一张“收文回执”的农民房不得买卖。

希望能帮到你。

2017-05-02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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