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农民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租农民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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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农民房签合同需要注意的是: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2017-05-1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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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房 合 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xxx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户型为______________,产权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为_____个月,出租方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三条:房屋租金为每月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押金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房租交费方式为_______个月交一次。承租方应提前10天缴纳下3个月租金。

第四条:承租方承担租房期间的水、电、物业管理等因生活需要而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使用非法手段造成房屋危及他人安全利益的。否则,出现的一切事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承租人应提前10天向出租方提出续租或者合同到期,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房租按天实际计算,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七条:出租方欲出售出租房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在相同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己承担。反之由出租方承担。

第九条:出租方应在保证房屋安全的前提下将房屋交予承租方使用,在租赁期内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修缮维护。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保持房屋原样,若有需要确实需要变动房屋现状的,在变动前应书面提出申请及设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按设计方案实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补偿,并且恢复变动前的原样,损毁房屋设施、设备的(室内设施损坏的应造价赔偿),未交清各项费用的,押金一概不予退还,否则,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水____________________电_________________ 气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017-05-1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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