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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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居间合同的签订流程是什么?
《居间合同》的签订程序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顺序:1.中介在买卖双方之间协调,并就合同主要条款口头达成一致;2.中介持《居间合同》让买家先签署并收取买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盖章的意向金收据;3.中介再持买家签署好的《居间合同》交由卖家签署。(如果《居间合同》有卖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则须让卖家再签署一份《定金保管确认书》。如《居间合同》中没有卖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则将买家所交的意向金交给卖家,让卖家出具《定金收据》)。4.中介再持卖家出具的《定金收据》交给买家,买家将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据”还给中介。
什么是居间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424条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提供订立合同机会的一方称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委托人。在居间合同中,所谓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是指接受他人的委托,为他寻找可与其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并及时向他报告这一信息。这种居间人通常被称为报告居间人或者指示居间人。所谓充当订立合同的媒介,是指受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委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斡旋、说合,促成合同的签订。此种居间人通常被称为媒介居间人。媒介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并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也不是以他人的名义代为签订合同,因此,媒介居间人不同于代理商或者经纪人。媒介居间人媒介的民事活动是多样的,如买卖、租赁、雇佣、保险、出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