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继母想让我公证放弃房产继承。
父亲于2009年生病去世,去世时留下一个店铺门面(房产名字为父亲名字,大约购于2002年)、一个公寓(购于2008年左右,)。父亲和二妈结婚后生下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到现在为止已经年满18岁。父亲和母亲是在我很小的时候离婚了的,大约是在1993年,我还有一个亲妹妹。离婚后我是跟着我父亲,我妹妹是跟着我母亲。父亲去世后,店铺的门面租金一直是二妈收着的。公寓的房子还在贷款,每个月的房贷也还是她在还的。目前她想把公寓卖掉,想让我在公证处放弃房产的继承权。据她说,父亲有立过遗嘱,表明遗产没有我的份,如果走司法途径的话,我一分钱也拿不到。如果我表示放弃继承,之后我结婚什么的肯定会帮忙的。另外,父亲去世前,还有一些欠债,去世后,二妈就有一些债务,她想把公寓卖了偿还债务。 所以,如果真的有遗嘱的话,我是否什么都得不到?如果真有,那遗嘱是否有效? 如果没有遗嘱,那我能得到的遗产是什么?
更新于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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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遗嘱分几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其中代书和自书也可以请律师见证。遗嘱是有一定的形式要求的。
其次,你父亲留下的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车辆、有价证券等,如果可以确认与你亲生母亲没关系的话,是在与你继母再婚后取得的,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一半财产本身就是你继母个人的财产,另一半作为遗产。你父亲的继承人包括你爷爷奶奶(父母)、你继母(配偶)、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子女),如果你的爷爷奶奶先于你父亲去世的,那他们就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了。以上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按人头算分母。你父亲的债务比较复杂,要看取得债务的时间跟再婚的时间,以及借债的人是谁、目的等,据推测估计是夫妻债务,那么首先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这个债务,与你有关的,偿还界限以你父亲所留遗产的额度为限,也就是如果你父母、继母的全部财产(包括继母的财产和父亲的遗产)都无法偿还清,也跟你没有关系。
最后,如果确有遗嘱又没有将遗产留给你的话,你确实没有继承的可能,但一定要看到,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是很难推翻的。当然,如果遗嘱把遗产都给你了,你也要在所继承遗产的额度内偿还债务,这样就牵扯你跟你继母怎样分割债务了,估计是一半一半,房屋的贷款也算你父母欠银行的债务。补充一点,既然人已经去世了,就把遗物和遗产都清点清楚比较好,以前经常遇到当事人因为情分、迫于压力等原因不情不愿来公
2016-01-1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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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要看内容是什么,遗嘱本身是否真实或符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生效条件;在没看到这份遗嘱,建议你不要放弃你的继承权。若你后妈想独占遗产,你可提起遗产继承之诉。
2.若没有遗嘱或遗嘱不生效,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的话,有权继承的人包括你、你的弟弟妹妹及你后母,且需要确定你父亲名下的遗产,包括你父亲跟你后妈结婚前的财产及他们婚后的共同财产中属于你父亲的份额。从题主的描述,不好判断这些财产的性质。
2016-01-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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