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怎样处理?

未过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怎样处理?

Q房网用户
更新于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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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1.未过户,即房屋未办理登记,根据《物权法》,该房屋现未发生所有权转移,房屋还是原所有权人的,即该房屋还是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人的。2.房屋原所有权人是谁?即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是谁,这是回答你的问题的关键和基础。3.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是你父亲,那么你父亲签字的转让协议生效,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即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对方也可主张违约责任。4.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不只是你父亲,而还有其他共有人,则要根据所有权比例等情况判断协议效力。5.总结:房屋所有权未发生变更,所有权人仍为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人,协议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你现在提供的信息不全面,无法判断。6.特别提示,请你和你的家人谨慎处理该纠纷,你和你的家人可能涉及合同诈骗罪,是要判刑的。7.建议你聘请律师,或去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以上表述仅供参考!
2016-12-3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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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1、最高人民法院在《民通意见》第八十五条规定:“财产所有权合法转移后,一方翻悔的,不支持。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翻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履行,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协议不能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任。” 2、最高院《合同法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3、因此,若房屋所有权人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又以产权未过户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有损交易的安全,不应予以支持。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4、合同的解除应有约定的或者法定的事由,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否则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016-12-3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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