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而且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得到《宪法》保护,年限是永久的。
3、70年到期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所以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可以续签土地,也就是说继续交钱就可以了,至于交多少钱,续多长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这会是真的吗?答案是,这可能只是一种误读。
取消“70年大限”?可能是场误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5年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并发布会议公告。有媒体报道中表述,公告中“中央将撤销房屋所有权过时限制”,于是引发了各界关于“取消70年大限”的猜测。
事实上,官方正式的表述是“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而不是“撤销房屋所有权过时限制”。
正解:“70年产权”实指土地使用权 不会改变
“永久产权”的说法显然是一种误读。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得到《宪法》保护。根据《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我们一般说的40年、50年、70年的设限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希望能帮到您。

房屋产权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的。在,土地是国有的,没有私人的土地,国家仅仅是出让了使用权给个人,最长的出让年限是70年(住宅),一旦超过70年,国家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就不存在了。所以,在没有永久的房子的,也就没有永久的房产证。
1、根据我国土地使用管理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实行一定期限内的有偿使用制。因此,我们只享有一定期限内的所购房产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房产证是您所购房屋产权的证明,你买了这个房屋,这就房屋就是您的,并没有什么有效期。有效期只是针对土地的性质来决定的,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会有不同的期间期限。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地》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